商洛法院发挥破产审判职能——让司法保障助“病企”重生
来源:陕西日报 2026-05-11 08:10
“企业和人一样也会‘生病’。病了,就得想办法救!”5月6日,回忆起之前审理的陕西某实业公司破产清算转重整一案,商洛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三庭庭长李楠称,在收到企业破产清算申请后,审理团队仔细研判,决定活用破产重整制度,帮助企业重生。
“我们帮企业盘活5亿余元的资产,化解15亿元的债务,并妥善处理210名职工工资及养老保险等问题。”李楠说。
近年来,为发挥司法在促进企业优胜劣汰、推动资源优化配置、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推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方面的作用,商洛中院以党建引领为核心,深耕精细化、专业化、互动化破产审判模式,先后制定《破产案件立案审查指导意见》《优化营商环境规范破产审判业务制度汇编》《破产案件指定管理人办法》等制度指南,不断提升办案质效、审判能力、共治效能。
“从申请到立案,全程都有专业指导,很省心。”作为一家破产企业申请人的刘娜,对商洛中院的前端服务赞不绝口。
“很多企业对破产程序不了解,商洛中院和我们签署《企业破产前端服务机制合作备忘录》,邀请我们提前介入,在立案审查前为申请人提供法律咨询、政策指导等服务。”商洛市破产管理人协会负责人李博告诉记者,前端服务不仅让债权人少走弯路、维权更高效,也能避免企业盲目诉讼,造成司法资源浪费。
此外,针对“执行难”与“破产慢”衔接问题,商洛中院建立由破产法官、执行法官组成的专项督导小组,赴各县区对被执行人为企业的终本执行案件进行全面排查,推动终本案件高效转入破产程序。“有些企业符合破产条件,却困在执行程序里,资产无法盘活,债权人权益也得不到保障。”商洛中院民三庭法官柯妍说,“我们通过专项排查,已推动3件终本案件顺利转入破产清算。”
“破产审判专业性强、涉及面广,没有过硬的业务能力可不行。”商洛中院副院长张芳斌表示,为应对审判力量不足、专业人才短缺等问题,商洛两级法院坚持“走出去、请进来”,多次组织法官干警前往先进地区和单位走访调研、学习交流,吸收借鉴破产审判的成熟经验和创新做法,提升业务能力,全力打造专业化破产审判队伍。
商洛中院还和西北大学、西北政法大学等多所高校建立合作关系,开展案件论证、专项培训、学术研讨等活动,既让法官干警及时掌握破产法学的最新理论成果,又为高校提供司法实践案例。
破产审判从来不是法院一家之事。“救治”困境企业的环节往往牵涉多个行政部门。如何有效联动,形成合力?张芳斌介绍,商洛中院持续完善“司法+”联动体系,与辖区相关部门、行业协会等16个单位签订联动协议,让司法与行政“握指成拳”,共同推动解决破产经费不足、破产管理人查询信息难、开设账户不规范等问题,全面提升企业破产重整效能。
此外,商洛中院构建“法企共建互联”机制,邀请40名企业家走进法院沉浸式体验,组织60余名法官深入陕西锌业、中天禹辰等企业“上门问诊”“把脉开方”。同时,强力推进涉企拖欠账款专项执行行动。2025年以来,商洛全市法院审结涉企案件9000余件,标的额达30亿元。
“我们将深入践行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理念,持续完善涉企纠纷解决机制,以更优司法服务、更强责任担当,书写破产审判工作现代化新篇章,为全市高质量发展、现代化建设提供更加有力的司法服务和保障。”张芳斌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