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医疗保障局最新发布!
来源:西安发布 2025-02-14 15:06
2月13日
西安市医疗保障局网站发布
两则医疗服务项目价格新政策
事关我省产科类和部分检验类
西安市医疗保障局积极落实规范
我省产科类医疗服务价格项目政策
内容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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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了解
我市自2月14日起
整合规范“产前常规检查”等
医疗服务价格项目30项
修订“药物性引产处置术”等
医疗服务价格项目3项
废止“胎心监测”等
医疗服务价格项目36项
记者梳理发现,整合规范后,产前常规检查在三级医疗机构最高限价15元,二级医疗机构最高限价12元,一级医疗机构最高限价10元。分娩镇痛在三级医疗机构最高限价500元,二级医疗机构最高限价400元,一级医疗机构最高限价320元。
阴道分娩(常规) 在三级医疗机构最高限价1255元,二级医疗机构最高限价1004元,一级医疗机构最高限价803元。剖宫产(常规)在三级医疗机构最高限价1569元,二级医疗机构最高限价1255元,一级医疗机构最高限价1004元。
催引产在三级医疗机构最高限价102元,二级医疗机构最高限价82元,一级医疗机构最高限价65元。
修订后的“药物性引产处置术”在三级医疗机构最高限价48元,二级医疗机构最高限价38元,一级医疗机构最高限价31元。
西安市医疗保障局强调,此次整合规范和修订的33项产科类医疗服务价格项目适用全市所有非营利性医疗机构,项目价格为全市公立医疗机构执行的最高限价。
西安市医疗保障局积极落实调整
我省部分检验类医疗服务项目价格政策
内容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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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落实加快推进医疗服务价格标准化规范化建设,按照全省统一部署,自2025年2月28日起,我市对医疗机构开展的群体反应抗体筛查试验、群体反应抗体确定试验等30项检验类医疗服务项目价格进行调整。此次下调的检验类医疗服务项目价格为全市公立医疗机构执行的最高限价。
下一步,市医疗保障局将不断加强医疗服务价格管理,督促医疗机构严格执行相关政策,密切关注调整项目的变化情况,确保政策按要求落地落实。
来源:西安市医疗保障局、西安日报 记者 马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