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度陕西省科学技术奖提名工作启动

来源:西安晚报 2024-06-17 08:02

6月16日,记者从陕西省科技厅获悉,2024年度陕西省科学技术奖提名工作已启动。

此次要求提名者应当坚持“四个面向”,提名服务国家战略需求,具有前瞻性、原创性、效益性,支撑引领陕西产业高质量发展的重大成果。提名者应当提名真正作出创造性贡献的科学家和一线科技人员,仅从事组织领导、行政管理或辅助服务的人员不得作为省科学技术奖候选人。提名者应当坚持以德为先,以学术水平为重要标准,秉持科学精神,弘扬良好作风学风,对候选人政治、品行、水平、作风、廉洁等情况进行严格审核把关。

2024年度陕西省科学技术奖提名分为专家提名和单位提名。

具备提名资格的专家包括:省最高科学技术奖获得者;中国科学院院士、中国工程院院士;2019年(含)以来获国家科学技术奖的第一完成人;2019年(含)以来获省科学技术奖二等奖及以上的第一完成人。

提名专家应在本人熟悉的学科领域范围内进行提名,每人可独立或与他人联合提名1项省科学技术奖。

最高科学技术奖:省最高科学技术奖获得者、院士、国家科学技术奖一等奖的第一完成人,可3人联合提名。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科学技术进步奖、国际科学技术合作奖:省最高科学技术奖获得者、院士、国家科学技术奖一等奖的第一完成人可独立提名;国家科学技术奖二等奖的第一完成人、省奖第一完成人,可2人联合提名。涉及国家安全的保密项目不接受专家提名。

提名专家不得作为本年度提名项目完成人,不得参加本人提名项目的评审活动(应主动提出回避)。联合提名时,列第一位的为主责专家,提名项目的建议授奖等次应不高于主责专家所对应的获奖等次,与项目候选人同一法人单位的提名专家不得超过1人。

单位提名资格为省人民政府各有关组成部门及直属机构;各设区市人民政府;国务院部门有关驻陕单位;符合条件的组织机构、大型企业等。

提名单位应当建立科学规范的遴选机制,对本学科、本行业、本地区、本部门的项目(人选)进行认真审核后择优提名。最高科学技术奖、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科学技术进步奖和国际科学技术合作奖项目(人选)由符合提名资格的单位提名。创新驱动秦创原奖由省人民政府有关组成部门及直属机构、各设区市人民政府提名。专用项目由省委军民融合发展委员会办公室负责提名。

最高科学技术奖、国际科学技术合作奖不分等级。创新驱动秦创原奖分为杰出贡献奖和贡献奖两个类别。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设一等奖、二等奖两个等级,科学技术进步奖设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三个等级。专用项目只能提名技术发明奖和科学技术进步奖的一等奖及二等奖。

省科学技术奖实行按等级标准提名、独立评审表决的机制。提名项目提交后,建议等级不得变更。提名评审的落选项目不再降格参评。

精彩推荐

更多推荐

下拉更多推荐

应用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