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安发布一批人事任免

来源:延安市政府网站 2024-03-23 10:35

近日,延安市政府发布一批任免职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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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经市人民政府研究决定:

张广义同志任延安市人民政府驻西安办事处(延安市人民政府驻西安招商引资和项目协调服务中心)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刘建刚同志任延安市人民政府驻西安办事处(延安市人民政府驻西安招商引资和项目协调服务中心)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徐志鑫同志任延安市地方志编纂中心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经市人民政府研究决定:

张宸毓同志任延安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副主任,免去其延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延安市市直单位政府采购中心)副主任职务。

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经市人民政府研究决定:

王乐同志为延安水务环保集团有限公司总经理人选;

陈海宏同志任延安市保障性住房建设有限公司董事长;

李晓强同志为延安市保障性住房建设有限公司总经理人选;

阿明同志为延安能源化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理人选;

马啸同志为延安能源化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理人选;

李福义同志为延安能源化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理人选;

刘玉伟同志为延安能源化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理人选;

李继明同志为延安能源化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总会计师人选;

贺炳伟同志为延安车村煤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理人选;

童应山同志为延安车村煤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总工程师人选;

王延林同志为延安旅游(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人选;

薛艳红同志为延安旅游(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人选;

李建刚同志为延安旅游(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人选;

毛立京同志为延安旅游(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人选;

张盼同志为延安旅游(集团)有限公司总会计师人选;

薛永华同志为延安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理人选;

潘海善同志为延安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理人选;

刘静同志为延安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理人选;

张华同志为延安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总会计师人选;

金蔻同志为延安水务环保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人选;

张海东同志为延安水务环保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人选;

李培同志为延安水务环保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人选;

温超颖同志为延安水务环保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人选;

李小艳同志为延安水务环保集团有限公司总会计师人选;

魏国治同志任延安水务环保集团延河供水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

徐树栋同志为延安新区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人选;

刘小宁同志为延安新区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人选;

苗鹏同志为延安新区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人选;

张晓杰同志为延安新区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人选;

许小军同志为延安新区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总会计师人选;

郭延春同志任延安新投实业发展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

张卫东同志为延安高新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人选;

拓伟同志为延安高新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总会计师人选;

徐懿浩同志任延安经济技术开发建设投资有限公司董事长;

沙海源同志为延安经济技术开发建设投资有限公司总经理人选;

郭磊同志为延安农业投资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人选;

杨元智同志为延安农业投资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人选;

万奇同志为延安文化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人选;

郭延伟同志为延安文化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人选;

王婧同志不再聘任延安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理职务;

李峰同志不再聘任延安车村煤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理职务;

杨延东同志不再聘任延安旅游(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职务;

庞新江同志不再聘任延安新区投资发展(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理职务。

请按有关规定办理。

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经市人民政府研究决定:

边疆文同志任延安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副主任;

张博同志任延安市卫生监督所副所长;

呼延雯娟同志任延安市干部保健局局长(副县级、试用期一年);

免去李旭东同志延安市卫生监督所副所长职务。

市行政审批服务局:

经市人民政府研究决定:

罗慧同志任延安市行政审批服务局副局长(试用期一年)。

市教育局:

经市人民政府研究决定:

郭博同志聘任陕西延安中学校长(试用期一年),不再聘任陕西延安中学副校长职务;

李延伟同志任延安市政府教育副总督学(试用期一年);

师发红同志聘任延安实验小学校长(副县级、试用期一年)。

请按聘(任)制有关规定办理。

市公安局:

经市人民政府研究决定:

薛晓明同志任延安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政委(试用期一年);

汪振宏同志任延安市公安局永坪分局政委(试用期一年);免去其延安市公安局反恐怖工作支队支队长职务。

张兵兴同志任延安市公安局延河分局局长;

曹进同志任延安市公安局交口分局局长;

王东升同志任延安市公安局延安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局长;

贺建乐同志任延安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车辆管理所所长,免去其延安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车辆管理所政委职务;

冯永东同志任延安市公安局反恐怖工作支队支队长,免去其延安市公安局反恐怖工作支队政委职务;

李康同志任延安市公安局副县级侦查员(试用期一年);

李军阳同志任延安市公安局副县级侦查员(试用期一年);

郭军同志任延安市公安局延安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政委(副县级、试用期一年);

宜国旗同志任延安市公安局延河分局政委(副县级、试用期一年);

蔡学华同志任延安市公安局永坪分局副政委(试用期一年);

马燕同志任延安市公安局交口分局政委(副县级、试用期一年);

杨军同志任延安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车辆管理所政委(副县级),免去其延安市公安局国内安全保卫支队政委职务;

强金奎同志任延安市公安局巡特警支队支队长(副县级),免去其延安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高速公路大队政委职务;

冯虎同志任延安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高速公路大队政委(副县级,试用期一年);

白石森同志任延安市公安局刑事侦查支队政委(副县级,试用期一年);

免去段炯同志延安市公安局副县级侦查员职务。

经市人民政府研究决定:

李延波同志任延安市民政局副局长(试用期一年)。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经市人民政府研究决定:

郭士皓同志任延安市城市建设项目服务中心(延安市海绵城市建设服务中心)主任(副县级);

何永平同志任延安市房产服务中心(延安市保障性住房管理中心)主任(副县级)。

市水务局:

经市人民政府研究决定:

张帆同志任延安市水务局副局长,免去其延安市市区河道管理处主任职务;

曹煜同志任延安市地下水工作队副队长(试用期一年);

免去魏国治同志延安市地下水工作队副队长职务。

市农业农村局:

经市人民政府研究决定:

姚贵军同志任延安市农业科学研究院院长;

张连杰同志任延安市农业科学研究院副院长;

免去郭安军同志延安市农业农村局副局长职务。

市文化和旅游局:

经市人民政府研究决定:

沙海靖同志任延安市文化馆(延安市陕北文化生态保护实验区管理中心)馆长(主任);

黄亚玲同志任延安市文化馆(延安市陕北文化生态保护实验区管理中心)副馆长(副主任);

党德生同志任延安市文化馆(延安市陕北文化生态保护实验区管理中心)副馆长(副主任)。

市审计局:

经市人民政府研究决定:

刘柏青同志任延安市审计局副局长,免去其延安市审计工作中心(陕西省审计厅延安审计处)副主任(副处长)职务;

李小虎同志任延安市审计工作中心(陕西省审计厅延安审计处)副主任(副处长)(试用期一年)。

市城市管理执法局:

经市人民政府研究决定:

曹瑞智同志任延安市城市管理执法支队支队长;

免去李建军同志延安市城市管理执法支队支队长职务;

免去杜新宙同志延安市城市管理执法局副局长职务。

市林业局:

经市人民政府研究决定:

免去马宝有同志延安国家森林公园管理中心(延安市林业外援项目管理中心)副主任职务。

市统计局:

经市人民政府研究决定:

王冰燕同志任延安市统计局副局长(试用期一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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