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安发布一批人事任免
来源:延安市政府网站 2024-03-23 10:35
近日,延安市政府发布一批任免职通知↓↓↓
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经市人民政府研究决定:
张广义同志任延安市人民政府驻西安办事处(延安市人民政府驻西安招商引资和项目协调服务中心)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刘建刚同志任延安市人民政府驻西安办事处(延安市人民政府驻西安招商引资和项目协调服务中心)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徐志鑫同志任延安市地方志编纂中心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经市人民政府研究决定:
张宸毓同志任延安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副主任,免去其延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延安市市直单位政府采购中心)副主任职务。
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经市人民政府研究决定:
王乐同志为延安水务环保集团有限公司总经理人选;
陈海宏同志任延安市保障性住房建设有限公司董事长;
李晓强同志为延安市保障性住房建设有限公司总经理人选;
阿明同志为延安能源化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理人选;
马啸同志为延安能源化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理人选;
李福义同志为延安能源化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理人选;
刘玉伟同志为延安能源化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理人选;
李继明同志为延安能源化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总会计师人选;
贺炳伟同志为延安车村煤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理人选;
童应山同志为延安车村煤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总工程师人选;
王延林同志为延安旅游(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人选;
薛艳红同志为延安旅游(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人选;
李建刚同志为延安旅游(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人选;
毛立京同志为延安旅游(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人选;
张盼同志为延安旅游(集团)有限公司总会计师人选;
薛永华同志为延安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理人选;
潘海善同志为延安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理人选;
刘静同志为延安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理人选;
张华同志为延安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总会计师人选;
金蔻同志为延安水务环保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人选;
张海东同志为延安水务环保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人选;
李培同志为延安水务环保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人选;
温超颖同志为延安水务环保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人选;
李小艳同志为延安水务环保集团有限公司总会计师人选;
魏国治同志任延安水务环保集团延河供水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
徐树栋同志为延安新区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人选;
刘小宁同志为延安新区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人选;
苗鹏同志为延安新区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人选;
张晓杰同志为延安新区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人选;
许小军同志为延安新区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总会计师人选;
郭延春同志任延安新投实业发展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
张卫东同志为延安高新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人选;
拓伟同志为延安高新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总会计师人选;
徐懿浩同志任延安经济技术开发建设投资有限公司董事长;
沙海源同志为延安经济技术开发建设投资有限公司总经理人选;
郭磊同志为延安农业投资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人选;
杨元智同志为延安农业投资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人选;
万奇同志为延安文化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人选;
郭延伟同志为延安文化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人选;
王婧同志不再聘任延安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理职务;
李峰同志不再聘任延安车村煤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理职务;
杨延东同志不再聘任延安旅游(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职务;
庞新江同志不再聘任延安新区投资发展(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理职务。
请按有关规定办理。
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经市人民政府研究决定:
边疆文同志任延安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副主任;
张博同志任延安市卫生监督所副所长;
呼延雯娟同志任延安市干部保健局局长(副县级、试用期一年);
免去李旭东同志延安市卫生监督所副所长职务。
市行政审批服务局:
经市人民政府研究决定:
罗慧同志任延安市行政审批服务局副局长(试用期一年)。
市教育局:
经市人民政府研究决定:
郭博同志聘任陕西延安中学校长(试用期一年),不再聘任陕西延安中学副校长职务;
李延伟同志任延安市政府教育副总督学(试用期一年);
师发红同志聘任延安实验小学校长(副县级、试用期一年)。
请按聘(任)制有关规定办理。
市公安局:
经市人民政府研究决定:
薛晓明同志任延安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政委(试用期一年);
汪振宏同志任延安市公安局永坪分局政委(试用期一年);免去其延安市公安局反恐怖工作支队支队长职务。
张兵兴同志任延安市公安局延河分局局长;
曹进同志任延安市公安局交口分局局长;
王东升同志任延安市公安局延安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局长;
贺建乐同志任延安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车辆管理所所长,免去其延安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车辆管理所政委职务;
冯永东同志任延安市公安局反恐怖工作支队支队长,免去其延安市公安局反恐怖工作支队政委职务;
李康同志任延安市公安局副县级侦查员(试用期一年);
李军阳同志任延安市公安局副县级侦查员(试用期一年);
郭军同志任延安市公安局延安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政委(副县级、试用期一年);
宜国旗同志任延安市公安局延河分局政委(副县级、试用期一年);
蔡学华同志任延安市公安局永坪分局副政委(试用期一年);
马燕同志任延安市公安局交口分局政委(副县级、试用期一年);
杨军同志任延安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车辆管理所政委(副县级),免去其延安市公安局国内安全保卫支队政委职务;
强金奎同志任延安市公安局巡特警支队支队长(副县级),免去其延安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高速公路大队政委职务;
冯虎同志任延安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高速公路大队政委(副县级,试用期一年);
白石森同志任延安市公安局刑事侦查支队政委(副县级,试用期一年);
免去段炯同志延安市公安局副县级侦查员职务。
经市人民政府研究决定:
李延波同志任延安市民政局副局长(试用期一年)。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经市人民政府研究决定:
郭士皓同志任延安市城市建设项目服务中心(延安市海绵城市建设服务中心)主任(副县级);
何永平同志任延安市房产服务中心(延安市保障性住房管理中心)主任(副县级)。
市水务局:
经市人民政府研究决定:
张帆同志任延安市水务局副局长,免去其延安市市区河道管理处主任职务;
曹煜同志任延安市地下水工作队副队长(试用期一年);
免去魏国治同志延安市地下水工作队副队长职务。
市农业农村局:
经市人民政府研究决定:
姚贵军同志任延安市农业科学研究院院长;
张连杰同志任延安市农业科学研究院副院长;
免去郭安军同志延安市农业农村局副局长职务。
市文化和旅游局:
经市人民政府研究决定:
沙海靖同志任延安市文化馆(延安市陕北文化生态保护实验区管理中心)馆长(主任);
黄亚玲同志任延安市文化馆(延安市陕北文化生态保护实验区管理中心)副馆长(副主任);
党德生同志任延安市文化馆(延安市陕北文化生态保护实验区管理中心)副馆长(副主任)。
市审计局:
经市人民政府研究决定:
刘柏青同志任延安市审计局副局长,免去其延安市审计工作中心(陕西省审计厅延安审计处)副主任(副处长)职务;
李小虎同志任延安市审计工作中心(陕西省审计厅延安审计处)副主任(副处长)(试用期一年)。
市城市管理执法局:
经市人民政府研究决定:
曹瑞智同志任延安市城市管理执法支队支队长;
免去李建军同志延安市城市管理执法支队支队长职务;
免去杜新宙同志延安市城市管理执法局副局长职务。
市林业局:
经市人民政府研究决定:
免去马宝有同志延安国家森林公园管理中心(延安市林业外援项目管理中心)副主任职务。
市统计局:
经市人民政府研究决定:
王冰燕同志任延安市统计局副局长(试用期一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