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万奔驰一年同一问题维修5次 4S店:退车需支付17万元补偿费
来源:华商报 2023-03-01 07:47
孙先生去年2月在西咸新区三桥附近的中升之星奔驰4S店花费130余万购置了一辆奔驰GLS450,使用中屡次出现系统故障等问题。屡次维修、屡次升级、隔三岔五又坏了……
无奈之下,孙先生提出退车,4S店称退车可以,但必须由孙先生承担车辆使用一年的补偿费。算下来需要17万元,这钱孙先生该出吗?
车主:屡修屡坏,百万豪车成了摆设
去年2月,孙先生在三桥附近的中升之星奔驰4S店购置了这辆车,落地总花费130余万元。可新车到手还没享受几个月,这辆车就开始考验起了孙先生的耐心。
“6月,行驶中仪表盘突然出现各种故障提示,像什么气囊、定速巡航、车距保持、倒车影像、驻车系统诸如此类的。”孙先生说,“我赶紧和4S店销售联系,他们解释说需要来4S店升级系统。”
“第一次在4S店维修好后,过了5天,又在行驶中出现了仪表盘各种故障提示。”孙先生说,“无奈又前往4S店维修。”
“之后8月因同样的问题再次前往4S店维修,12月在汉中也维修了一次。今年1月在西安再次维修,1月31日在汉中进行了最后一次维修。”孙先生说,“同一个问题半年的时间维修了5次。每次修好后开走,隔三岔五又出现相同的问题,甚至出现了两次行驶中我轻点刹车,车辆却突然紧急制动的情况。这车吓得我不敢再开了。我买的哪是一辆车呀,这完全买了一摆设。”
4S店:可退车但需支付17万元补偿费
目前孙先生的这辆车已经买了一年,各种故障提示让他十分郁闷,便和4S店沟通退车事宜。
2月28日,华商报记者和孙先生前往西安中升之星奔驰4S店。经过沟通,工作人员同意了孙先生退车的诉求。“我们目前已经和厂家沟通,可以为孙先生办理退车手续。按照相关三包规定,孙先生需要支付车辆使用一年的补偿费用。”
去年1月1日起实施的《家用汽车产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第二十七条规定:消费者依照本规定第二十四条第一款规定更换家用汽车产品或者退货的,应当向销售者支付家用汽车产品使用补偿费。补偿费的计算方式为:补偿费=车价款(元)×行驶里程(公里)/1000(公里)×n。使用补偿系数n不得高于0.5%。该4S店给出的N为0.5%。孙先生需补偿4S店17万元。
这一方案并没有得到孙先生的认可。“车辆故障并非我本人造成,而且厂家也无法给我保证可以修好,我不应该承担补偿费用。”孙先生说,“其次我的情况应该属于《家用汽车产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第二十四条第四款:因质量问题累计修理时间超过30日,或者因同一质量问题累计修理超过4次的,不属于第二十七条需要向经销商支付补偿费用的情况。”
记者查询看到,该规定第二十四条明确,家用汽车产品在三包有效期内出现下列情形之一,消费者凭购车发票、三包凭证选择更换家用汽车产品或者退货的,销售者应当更换或者退货:(一)因严重安全性能故障累计进行2次修理,但仍未排除该故障或者出现新的严重安全性能故障的;(二)发动机、变速器、动力蓄电池、行驶驱动电机因其质量问题累计更换2次,仍不能正常使用的;(三)发动机、变速器、动力蓄电池、行驶驱动电机、转向系统、制动系统、悬架系统、传动系统、污染控制装置、车身的同一主要零部件因其质量问题累计更换2次,仍不能正常使用的;(四)因质量问题累计修理时间超过30日,或者因同一质量问题累计修理超过4次的。
律师:消费者无需向4S店支付补偿费用
“第二十七条已经明确告知了适用情况,即消费者依照本规定第二十四条第一款规定更换家用汽车产品或者退货的才需要支付补偿费。”北京天达共和(西安)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张兴茂律师称,“也就是说,如果消费者是因为第二十四条第二种、第三种、第四种的情况退车不需要支付补偿费。”
陕西洪振律师事务所政企服务管理中心总监张华说:“《家用汽车产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第二十七条可视为是对第二十四条第一款的补充,对其他情况的退车并不适用。”
两位律师均认为,孙先生退车属于第二十四条第四款的情况,消费者无需向4S店支付补偿费用。 华商报大风新闻记者 谢涛
交2999元在商旺宝转让商铺
未转让成功服务费也未退
交2999元服务费在商旺宝平台转让商铺,如今商铺未转让出去,服务费也迟迟退不了。
>>店老板
交2999元服务费转让商铺
60天到期未转出
董先生和朋友在西安市重阳路华著中城楼下租了一间临街商铺开火锅店,总面积150平方米,2023年2月10日到期。2022年11月,考虑到租期不足5个月,加上生意不景气,董先生将商铺挂在58同城上计划转让。很快,一位自称“商旺宝”营销人员主动联系他。
“对方称将商铺放在他们平台上,服务费2999元,40天转不出去退费。”董先生和对方电话、微信多次沟通后,双方又在董先生的店铺签订了一份“推广服务协议”。甲方(委托方)为董先生,乙方(推广方)为商旺宝(西安)网络科技集团有限公司。“协议”最后有一行手写的字,“该商铺于2022年11月22日委托平台出租,周期60天如未成功转出退还服务费。”董先生说,这一行字是商旺宝唐姓工作人员手写的。“电话上说的40天,见面签协议时又改成了60天。”
按照“推广服务协议”,2022年11月22日后的60天内,商铺未转让成功,商旺宝应退给董先生2999元押金。可直到2023年2月10日,商铺到期了,还未转让出去。
“60天早就过去了,之前找‘商旺宝’的工作人员要求退还2999元的服务费,可对方称疫情影响,公司没人。2月24日我再去找,对方收走了‘推广服务协议’,又让我签了一份‘退费协议’,说是要审核,3个工作日内会有审核的工作人员给我打电话。”
>>商旺宝
正走审核流程
按流程30天内退款
2月28日上午,华商报记者和董先生来到西安市科技路创业广场B座19层的商旺宝(西安)网络科技集团有限公司。一工作人员介绍:“商旺宝做商铺大数据,是推广服务平台。平台上的商铺信息是公开的,有门头照、有定位及出租人电话号。”
说明来意后,工作人员称,董先生已签了退费协议,现走到了审核流程。2月28日18时前,会有审核部的工作人员联系董先生。按照店铺之前的浏览量,5天之内审核完,审核没问题15天左右进入退费流程。
董先生疑惑,商铺未转出去是事实,直接找房东确认即可。为何还要审核这么长时间?
工作人员称:“一是审核商铺有没有租出去,二是前期发生过一些事,铺子实际租出去了结果仍有人来退费,三是商铺具有特殊性,之前有人伙同公司人员或外部人员把铺子租出去之后联合来退费,这都是公司发生过的事。”
至于董先生的退费诉求,该工作人员说:“退费申请单已经签了,没有租出去我们要查明原因。从来没有说不退,公司有流程,流程走完了,退款申请单上的银行卡号、开户行没有问题,钱直接打过去。”
28日19时,董先生告诉记者,有工作人员联系他,称按照流程30天内退款。 华商报记者 常彭朵/文 陈团结/图
花1.8万买的千年舟板材
装修没多久就鼓包裂缝
记者介入后,双方协商一致解决
“家里刚装修完,橱柜、衣柜等多个柜板就出现了鼓包裂纹,就连普通板材也很少出现这样的问题,我买的可是千年舟品牌板材,这样的质量,以后谁还敢买?”家住延安云璟公馆小区的曹先生说。
去年10月,曹先生在延安市南十里铺鑫海建材城“千年舟建材家居”选购板材,前后三次花了18450元。“我是10月8日交的钱,10月19日、10月27日再次订购他家的板材,着急装修住新房。本想着早点搬进新家,可这个月初手指被柜板内侧轻微划伤,才发现新房板材大面积出现鼓包裂纹。”
曹先生说,他担心柜板质量不过关,“我多次找购买的商家及千年舟厂家协调,目前他们给出的处理方案是只给赔偿15000元,我不同意。”
记者了解到,就曹先生新居装修不到半年板材发生鼓包裂缝情况,2月24日,千年舟板材生产商、千年舟集团公司和西安负责分销延安货物的经销商都派人专程前往家中查看。曹先生说,“目前自己和家人都租房居住,柜板开裂导致自己无法入住新房,又增加了租房成本,希望厂家重新更换我家新房的全部板材,室内板材附近的壁纸也得全部更换,1.5万的赔偿金无法抵扣我之前的订单额,我无法接受。”
2月27日下午,记者在曹先生家看到,橱柜、卧室、客厅的酒柜及阳台的柜板确实存在鼓包现象,部分地方出现明显裂纹。
华商报记者致电南十里铺鑫海建材城“千年舟建材家居”板材店,张姓经理表示,针对曹先生家里板材鼓包裂缝的情况,店方积极与厂家联系协商解决,因为这些板材都是厂家直接发货安装,目前只能与厂家协商。随后,华商报记者联系到千年舟板材厂家,客服人员称,此事是厂家与曹先生之间的事情,已经多次沟通协商方案,向媒体不便透露。记者继续询问如何解决,“厂家对曹先生赔偿15000元,如果曹先生不同意,可以通过法律诉讼解决”。
2月28日中午,曹先生告诉记者,经过宝塔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调解,他与千年舟延安门店的经销商面谈后达成和解,“给我进行了赔偿,我们也已备案签字。” 记者 唐保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