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

《陕西省全民健身条例(修订草案修改二稿)》提请审议 关注特殊群体健身

来源:三秦都市报 2021-07-27 07:19

十四运会进入倒计时,全民健身的话题也越来越受人们关注,《陕西省全民健身条例(修订草案修改二稿)》正在提请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7月26日,省人大法制委员会副主任委员韩永安向会议报告了《陕西省全民健身条例(修订草案修改稿)》的审议结果。

开展全民健身活动,不能忽视未成年人、老年人、残疾人等特殊群体,《陕西省全民健身条例(修订草案修改二稿)》将条例第四章“学校体育”修改为“特殊群体健身”,结合特殊群体健身的共性和特点,对特殊群体的健身活动、设施要求提供便利和优惠,未成年人校内外健身活动、老年人健身指导和赛事活动、残疾人康复健身和残健融合,特殊群体体育社会组织工作要求等作出了规定。明确收费的公共体育设施应当对未成年人、老年人和残疾人免费或者优惠开放,并鼓励企业和行业协会研发和推广适合未成年人、老年人健身需求的设施、器材和各类别残疾人专用的康复健身器材。

针对体育赛事活动涉及面广、参与人数多、外部影响因素复杂的情况,《陕西省全民健身条例(修订草案修改二稿)》增加了“特殊项目赛事活动”和“赛事活动安全”条款,规定开展游泳、滑雪、攀岩、潜水等高危险性体育项目和登山、越野、穿越、超长距离跑等专业性强、技术性高、危险性大的体育赛事活动,应当配备具有相应资格的指导人员和救助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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