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洛

商洛交警曝光七起车辆超员超载交通违法案例

来源:商洛交警 2021-02-19 15:33

车辆超员超载隐患大,易发生交通事故,是严重的交通违法行为。今天(2月19日),商洛交警曝光七起2021年以来车辆超员超载交通违法案例,警示机动车驾驶人遵守交通法规,安全文明出行。

一、1月26日23时30分时许,陈**驾驶一辆小型面包车沿307省道由柞水县小岭镇驶往凤凰镇方向,行驶至307省道222公里50米处被执勤民警查获。经查,该车辆核定载人数为7人,实际载人8人,超员1人。陈**被处以200元罚款,驾驶证记3分处罚。

二、1月28日11时38分许,赵**驾驶一辆中型客车沿商州区四洪路行驶至47公里600米时被执勤民警查获。经查,该车核定载人数为19人,实际载人20人,超员1人。赵**被处以500元罚款,驾驶证记6分处罚。

三、2月5日11时许,张*驾驶一辆中型普通客车行驶至丹凤县丹峦路42公里处被执勤民警查获。经查,该车核定载人数为19人,实际载人22人,超员3人。张*被处500元罚款,驾驶证记6分处罚。

四、1月6日12时49分许,单**驾驶一辆重型自卸货车行驶至商南县商郧路37km+300m路段时执勤民警查获。经查:该车车货总重限载25吨,实际重量86.16吨,超过核定载质量100%。单**被处以2000元处罚,驾驶证记6分处罚。

五、1月6日16时35分许,蒋**驾驶一辆轻型普通货车行驶至102省道镇安县王家坪高速路口时被执勤民警查获。经查,该车车货总重限载17.15吨,实际重量59.20吨,超过核定载质量76%。蒋**被处以1000元罚款,驾驶证扣6分处罚。

六、1月19日15时许,赵*驾驶一辆重型自卸货车行驶至312国道1340公里+100处被执勤民警查获。经查,该车核定总质量为31000kg,实际重量85800kg,超过核定载质量100%。赵*被处以2000元罚款,驾驶证记6分处罚。

七、1月26日22时48分时许,王**一辆大型汽车,行驶至柞水县211国道850公里500米处时被执勤民警查获。经查,该车货总重限载39.5吨,实际重量53.6吨,超过核定载质量未达30%。王**被处以300元罚款处罚。

商洛交警提醒:车辆超员超载容易导致车辆动力性能下降,使得道路上车辆间的速度差变大;车辆制动性能下降,刹车距离延长;轮胎负载大,容易发生爆胎;转向稳定性下降,增大侧滑、追尾等风险,从而增加事故发生的概率,并且会加重事故后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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