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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关于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的《实施意见》出台   

来源:西部网-陕西新闻网 2021-03-02 19:06

西部网讯(陕西广播电视台《陕西新闻联播》记者 杜晓文) 为了贯彻落实中央一号文件精神,近日,省委、省政府结合实际,制定印发了我省关于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的《实施意见》,对相关工作作出安排部署。省政府新闻办今天举行新闻发布会,邀请相关部门负责人介绍《实施意见》有关情况。

据介绍,省委省政府《关于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的实施意见》,是我省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特别是来陕考察重要讲话精神,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凝心聚力推进“十四五”开新局起好步的重要措施,是结合我省实际对中央一号文件的实化、细化、具体化。

省委农办主任 省农业农村厅厅长 孙矿玲:“既全面对标对表中央一号文件,认真贯彻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的重大部署,又立足陕西省情农情,聚焦农业农村高质量发展等关键问题。既统筹农业、农村、农民各方面关系,坚持农业现代化与农村现代化一体设计、一并推进,又提出一系列注重实效的政策措施,部署一批重点工程、重大项目和重要行动,针对性、操作性都很强。”

《实施意见》围绕提高农民收入、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提高农业质量效益和竞争力、实施乡村建设行动、深化农村改革五个方面作了安排部署。

在提高农民收入方面,要通过发展县域经济、群众参与度高的劳动密集型产业、持续深化“3+X”特色现代农业工程,强化延链、补链、强链等举措,提高群众工资性收入、经营性收入、财产性收入和转移性收入。

在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方面,对摆脱贫困的县,从脱贫之日起设立5年过渡期,保持现有主要帮扶政策总体稳定,坚决守住防止规模性返贫底线,接续推进脱贫地区乡村振兴。

在加快提高农业质量效益和竞争力方面,要开展种源“卡脖子”技术攻关,开展联合育种、攻关。持续发展特色产业,提升农业科技和物质装备水平,实施农业关键核心技术攻关工程。

在实施乡村建设行动方面,要编好规划,科学布局乡村生产生活生态空间,保留乡村特色、不搞大拆大建,推动农村公共基础设施往村覆盖、往户延伸,全面改善路、水、电、气等设施条件。

在持续深化农村改革方面,要把县域作为城乡融合发展的重要切入点,推进以人为核心的新型城镇化,强化县城综合服务能力,把乡镇建设成为服务农民的区域中心,实现县乡村功能衔接互补。

省委农办主任 省农业农村厅厅长 孙矿玲:“抓好两轮驱动,一轮驱动就是通过抓现代产业园区创建,来实现农业产业的现代化,二轮驱动就是通过抓乡村建设行动,逐渐实现农村的现代化,这一切的出发点和落脚点,都要落脚到提高农民的收入,使农民的获得感、幸福感更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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