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公布随迁子女在陕参加高考实施细则
来源:西部网-陕西新闻网 2021-02-26 18:50
西部网讯(陕西广播电视台《陕西新闻联播》记者 肖袆凡 )省教育厅等三部门近日联合印发《外省来陕进城务工人员及其他非陕西户籍在陕就业人员随迁子女在陕参加普通高校招生考试实施细则》,即日起施行。根据规定,在陕学籍、父母居住证(或居住证+户籍)、缴纳养老保险均满三年的随迁子女可申请在陕参加高考。各县(区)招办对通过资格审查的随迁子女及常住户籍在我省不满3年的考生,要在其毕业学校进行公示,公示信息必须包括随迁子女姓名、性别、所在中学、随迁子女父亲或母亲或法定监护人姓名及居住与参保缴费情况,公示时间不得少于10个工作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