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工作规范(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

来源:西安新闻网 2024-03-12 09:55

3月11日记者获悉,为进一步加强和改进中职学校学生工作,推进中职学校依法治校,促进学生全面发展,提升职业教育办学水平,根据教育法、职业教育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省教育厅结合陕西中职学校学生工作实际,起草形成了《陕西省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工作规范(征求意见稿)》,现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截止时间为2024年3月22日。

每年至少开展1次心理健康测评

征求意见稿明确,本规范适用于全省各类中等职业学校(含普通中专、成人中专和职业高中,以下称学校)及有关高校的中职教育阶段学生(以下称学生)的管理。

在学生教育方面,要配齐建强思想政治课教师队伍,开齐开足开好思想政治课,在其他公共基础课、专业理论课和实习实训中渗透思想政治教育内容,形成协同育人效应。

加强行为规范养成教育。学习签署并践行《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公约》;加强学生日常行为规范养成教育,强化制度规范和监督约束;家校社协同开展文明礼仪、学习习惯、生活习惯等教育,引导学生自觉养成良好的行为规范。

常态化开展法治教育。落实《青少年法治教育大纲》要求,落实法治副校长制度,加强法治教育师资队伍建设;开设法治教育专门课程模块等。

加强心理健康教育。各校至少配备1名专兼职心理健康教育教师,建好心理辅导室,配齐配足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经费;普及心理健康基本知识,每年至少开展1次心理健康测评,建立“一生一策”心理健康档案,开展心理咨询、辅导和援助服务;鼓励班级探索设置心理委员。

劳动精神、劳模精神、工匠精神专题教育不少于16学时

加强劳动和卫生健康教育。设置劳动教育课程,以实习实训课为主要载体开展劳动教育,其中劳动精神、劳模精神、工匠精神专题教育不少于16学时。

加强职业精神培育。完善德技并修、工学结合协同育人机制,充分挖掘和利用校内外教育资源,将职业道德、职业精神、工匠精神教育贯穿人才培养全过程。按照《中等职业学校职业指导工作规定》开设职业生涯规划课程,进行专业、职业、择业和职教升学教育,指导学生规划职业生涯。

广泛开展体育运动和艺术实践活动,组建学生文体社团、兴趣小组,鼓励学生参加“三大球”“三小球”、艺术展演、技能竞赛、特色文化活动等,引导学生掌握1—2项文体技能。

宿舍生均建筑面积达到5.25m²

在学生日常管理的住宿管理方面,提出学校应充分利用专业实训、体育运动、校外实践基地等场所,积极开展体育艺术、科技创新、文化传承、劳动实践、心理健康、志愿服务等活动,建立管理保障机制,促进学生全面而有个性地发展。

落实《中等职业学校建设标准》,宿舍生均建筑面积达到5.25m²,每间寝室按居住6人考虑,创设良好的住宿环境,严格执行规定收费标准。

在学生的安全教育与管理方面,要求教育行政部门、学校、家长、学生应落实安全教育与管理责任,家长(监护人)要按照《关于健全学校家庭社会协同育人机制的意见》,切实履行家庭教育主体责任,积极开展家庭安全教育,主动配合学校依法依规严格管理教育学生,履行学生放学后、节假日期间的安全监管责任。

在预防校园欺凌方面,要求落实《关于防止中小学生欺凌和暴力的指导意见》等相关文件,联合综治、公安等部门建立防范和治理工作机制,落实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和隐患整改工作,开展预防欺凌和暴力专题教育,强化教育惩戒威慑作用,有效预防学生欺凌和暴力事件发生。

在学籍与资助管理方面,要求学校应当按照《陕西省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学籍管理实施细则》,制定本校学生学籍管理办法,规范学籍管理工作。设立专门的资助管理机构,配备专职工作人员,按照《中等职业教育国家奖学金评审暂行办法》《陕西省学生资助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制定免学费、国家助学金、国家奖学金实施细则并组织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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