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中市生态环境局打好“组合拳”,守护“生态绿”
来源:汉中市生态环境局 2026-04-16 15:51
今年以来,汉中市生态环境局积极探索“环境行政执法+生态损害赔偿”的“一案双查”新模式,为执法赋能、为企业减负,在惩戒环境违法行为的同时,实现了“谁污染、谁治理”,让“环境有价”真正落地。
“一案双查”坚持“谁损害、谁修复”的原则,将企业履行生态损害赔偿义务的情况作为行政处罚自由裁量的重要考量因素,在企业积极配合开展损害评估、主动缴纳赔偿金或实施生态修复的前提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关于“主动消除或者减轻违法行为危害后果”的规定,依法对企业从轻或减轻处罚,让执法不仅有力度,更有温度。通过实施生态损害赔偿,既督促企业履行了污染治理、生态修复责任,又减轻了企业的经济负担,这种“宽严相济”的执法模式,既彰显了法律的刚性,又给予了企业改正错误、履行社会责任的机会,让遭受破坏的绿水青山得以重现生机。今年以来,市本级已督促企业履行生态损害赔偿4起。
下一步,汉中市生态环境局将持续深化“一案双查”工作,将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案件线索筛查嵌入日常执法全过程,认真分析研判,确保“应启尽启、应赔尽赔”,以“严格执法+及时修复”护航汉中的绿水青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