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中市生态环境局积极推进社会化监测机构备案工作

来源:汉中市生态环境局 2026-03-31 10:34

为贯彻落实《生态环境监测条例》《陕西省生态环境监测服务监督管理规定》要求,根据省生态环境厅关于陕西省生态环境监测技术服务机构备案有关事项公告要求,汉中市生态环境局多措并举、积极推进生态环境社会化监测机构备案工作。

强化政策传导,压实主体责任。组织技术力量参加全省培训,明确备案范围、流程、时限与材料清单,多渠道转发省厅公告,向辖区开展监测服务的社会化机构宣讲政策,引导机构依法依规履行备案义务。 优化服务流程,提升办理质效。坚持“便民高效、规范统一”原则,依托省级生态环境监测技术服务机构备案专栏,实行线上申报、线上审核,安排专人负责备案咨询、材料初审与答疑指导,做好市级初审,督促社会化机构及时反馈补正资料,提高备案效率。

目前,我市6家社会化监测机构、13家自动监测设施运维单位全部按要求完成备案登记工作。下一步,汉中市生态环境局将持续抓实社会化监测机构备案“后半篇文章”,加强生态环境监测监督管理,助力全市生态环境监测行业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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