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0人以上须报备!汉中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农村集体聚餐风险提示
来源:西部网 2026-01-23 14:37
2026年春节临近,农村集体聚餐活动日渐增多。为加强汉中市农村集体聚餐食品安全管理,预防食物中毒事故和食源性疾病发生,保障广大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1月19日,汉中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据相关法规,发布关于防范农村集体聚餐食品安全风险的提示。

提示涉及聚餐举办者责任、农村聚餐报备、聚餐场所环境规范、乡村厨师操作规范、餐食采购、储存要求、餐食留样、食品安全事件处理等9方面具体内容。其中,聚餐报备要求,农村集体聚餐实行逐级申报备案管理。每餐次聚餐人数50人及以上的各类农村集体聚餐活动,举办者须在活动举办前2天向本村食品安全协管员报告,如实填写《农村集体聚餐食品安全报告登记表》,并签订《农村集体聚餐食品安全承诺书》。
聚餐场所环境方面,聚餐加工场所应远离禽畜圈舍、厕所等污染源,提前开展环境清扫,保持内外环境整洁,落实防蝇、防鼠、防尘措施。加工场所需配备充足照明、通风装置,具备排污、废弃物存放设施,以及冷冻冷藏、清洗水池、餐具保洁等必要设备。举办者或承办者要加强对农药、鼠药等有毒有害物质的管理,严禁在食品加工及就餐场所存放此类物品。
对于乡村厨师及加工制作直接入口食品的帮厨,必须按规定进行健康检查,取得有效健康证明后方可上岗。操作时应穿戴整洁工作衣帽,头发不外露,不留长指甲、不涂指甲油,不佩戴外露饰物。
此外,农村集体聚餐必须按规定留样。举办者或承办者应将留样食品按品种分装至密闭容器内,每个品种留样量不少于125克,冷藏留样时间不少于48小时,并详细记录留样食品名称、留样量、留样时间、留样人员等信息。若使用非统一供应的居民生活饮用水,应对该水源水同步留样。
提示还倡导文明节约之风,坚决反对餐饮浪费。若聚餐人员出现食物中毒、疑似食物中毒及其他食品安全事件,举办者或承办者应立即将患者送往就近医疗机构救治,同时第一时间向所在地镇(街道)政府和市场监管部门报告,并全力配合相关部门开展调查处置工作。(记者 张映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