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中略阳检察筑牢水资源生态防线 守护一方碧水清流
来源:略阳县人民检察院 2025-03-31 09:26
汉中市略阳县地处秦岭南麓,境内“一江十河”均属长江流域支系,是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也是南水北调汉江北源重要的水源涵养区。近年来,略阳县人民检察院紧密围绕“一立四振兴”战略部署,立足县域资源优势,全方位强化河湖生态保护。坚持精准惩治、专项监督、综合治理三管齐下,聚焦水资源保护、水污染防治、水环境改善、水生态修复等关键任务,助力河湖治理保护工作,以“绿水”护“青山”,切实扛起秦岭生态保护检察责任与担当,合力共护一泓清水。
深化一体履职,强化流域司法保障。以生态环境检察专门化为牵引,成立益路有“略”生态环境检察办案团队,吸纳“四大检察”业务骨干,形成“员额检察官+检察官助理+书记员+技术人员+司法警察”专业格局,一体履行“四大检察”监督职能,共护秦岭生态环境。2024年以来,益路有“略”生态环境检察办案团队办理涉水公益诉讼案件11件。
构建协作机制,织密生态保护网络。2024年以来,略阳县人民检察院积极与周边地区检察机关开展合作交流。与甘肃省康县、徽县等六地检察机关建立协作机制,并联合签署《关于建立嘉陵江上游(西汉水)流域综合治理跨区域检察协作机制的实施意见》;与四川省广元市朝天区、利州区、昭化区、甘肃省两当县、宝鸡市凤县等三省八地检察院共同签署《关于建立嘉陵江上游流域跨区域检察协作机制的意见》。协作机制明确了各方在跨区域生态环境案件线索移送、案件办理、会商研讨、联合防治、办案协作以及宣传协作等方面的具体举措,为嘉陵江流域生态保护提供了坚实的检察保障。已开展跨区域联合巡河3次。
借助数字赋能,提升生态保护效能。2024年11月,略阳县人民检察院借助大数据法律监督模型进行分析比对时发现,略阳辖区内个别乡镇集中污水处理设施用电量出现异常,存在设备未正常运营或损坏的情况,可能导致污水直接排入河道。发现问题后,该院迅速向相关行政单位发出检察建议。相关单位及时进行了整改,并加强了对第三方运营公司的监督管理,有效杜绝了生活污水直排河道的现象,切实保护了流域生态环境。下一步,略阳县人民检察院将持续深化数字检察工作机制,秉持“数字赋能监督,监督促进治理”的理念,从细微处着手,不断提升监督效能。
今后,略阳县人民检察院将继续保持良好的工作态势,不断创新工作机制和方法,为守护一方碧水清流贡献更多检察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