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开始啦!
来源:略阳县税务局 2020-08-07 17:25
为进一步做好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工作,引导城乡居民踊跃参保、持续缴费、增加积累,保障参保人员的合法权益。现将2020年度全县城乡居民参保缴费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参保范围
凡具有略阳县域户籍,年满16周岁(不含在校学生),非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及不属于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覆盖范围的城乡居民,可以在户籍地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
缴费时间
参保缴费时间统一安排在2020年8月1日——8月31日
缴费方式
参保群众通过下载陕西养老保险手机APP、汉中智慧人社APP,陕西信合全渠道(陕西信合APP、e终端、网点柜面)进行缴费。
缴费档次
(1)个人缴费档次设为每年200元、300元、400元、500元、600元、800元、1000元、1500元、2000元、3000元共10个档次,对建档立卡贫困户、残疾人、低保户等缴费困难群体保留100缴费档次,鼓励参保人自主选择300元以上档次缴费,多缴多得。
(二)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证》的一级、二级残疾人参保,每人每年政府代缴100元;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证》的三级、四级残疾人参保,每人每年政府代缴50元。
注意事项
(一)未达到领取养老金条件和年龄的城乡居民,应按规定续缴养老保险费;中断缴费人员,需补缴中断年度的养老保险费。
(二)养老保险费收缴期内,未办理参保关系转移的人员,可以在原户籍地续缴养老保险费。
(三)新增参保人员应主动前往村(社区)进行参保登记,特殊群体一并认定身份,再选择档次自主缴费。重度残疾人员中,选择0元缴费的,由村(社区)负责进行参保认证登记。待参保数据上传税务平台后,再进行保险费缴纳。新增参保需提供以下材料:
(1)身份证原件及正反面复印件1份;
(2)户口本原件及户口本首页、参保人本人页复印件1份;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略阳县税务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