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中

汉台区深入开展消费扶贫

来源:汉台融媒体中心 2020-04-01 09:06

汉台区认真贯彻落实中省市深入开展消费扶贫行动有关要求,结合区情实际及时出台《汉台区消费扶贫实施方案》,制定多项过硬措施,用以解决扶贫产品销售难问题,实现贫困户、贫困村和带贫益贫市场主体双赢,减少新冠肺炎疫情对产业就业扶贫的影响,助力全区打赢脱贫攻坚收官战。

建立组织机构 成立消费扶贫工作领导小组,区政府分管领导任组长,区扶贫办主任、区商务局局长、区农业农村局局长任副组长,相关区级部门单位分管领导任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区商务局,统筹开展全区消费扶贫工作。区商务局负责组建消费扶贫协会,指导协会开展工作,发动会员(即带贫益贫市场主体)积极参与消费扶贫行动。每季度召开一次消费扶贫工作推进会,研究工作、解决问题、安排任务。

开展属性认定 结合农村实际,将扶贫产品范围由贫困户、贫困村或农业企业、新型经营主体、社区工厂等带贫益贫市场主体生产、加工、销售的产品,扩大至兼顾一般农户、非贫困村生产、加工的产品。积极发动市场主体申报扶贫产品,向所在镇、办事处提交营业执照、经营许可证、带贫益贫情况等资料。镇、办事处依据带贫益贫情况对市场主体开展扶贫属性认定工作,形成本镇办扶贫产品目录并报送区商务局。区商务局会同区农业农村局、区扶贫办、区人社局、区市场监管局审核各镇办扶贫产品目录,建立全区扶贫产品目录并实行动态管理。

严控产品质量 区农业农村局、区市场监管局、区商务局负责扶贫产品质量监管,积极为带贫益贫市场主体提供生产许可、“两品一标”认证、3C认证等服务;对扶贫产品每年至少开展一次抽检,确保质量安全。

严格市场监管 要求各市场主体严格遵守市场行为规范,自觉维护市场秩序,采购销售合理议价,突出带贫益贫特点。对不诚信经营、不合法经营的市场主体,区市场监管局等部门依法及时处理,区商务局、区农业农村局、区扶贫办、区人社局等部门及时将其清出扶贫产品目录。

提供信息服务 区农业农村局准确掌握辖区内农产品的生产规模、产出数量、上市时间、质量安全等生产信息,区商务局准确掌握农产品价格、供求等市场信息,及时向镇村、市场主体通报,解决扶贫产品生产、收购、销售、购买等信息不对称、不畅通的问题。

电商平台网销 区商务局牵头负责,依托1个区级电商服务中心、10个乡镇电商服务站、147个村级电商服务点,收购、转运、销售、配送扶贫产品;推广使用“汉台农货优选”小程序,实施扶贫产品线上下单、线下配送。区扶贫办负责组织带贫益贫市场主体入驻中国社会扶贫网电商平台,区农业农村局负责组织符合条件的农业企业、新型经营主体入驻京东、淘宝等电商平台,通过电商平台销售扶贫产品。区委网信办牵头,通过网络媒体和抖音、快手等APP宣传推介扶贫产品。

社会力量助销 区总工会负责发动各级各单位工会组织将职工福利费的30%用于采购扶贫产品,向会员发放福利;各帮扶单位、各城区办事处、各帮扶社区动员干部、职工,区工商联动员各帮扶企业,积极购买扶贫产品;各级机关和学校、医院等事业单位的食堂积极采购扶贫产品;各镇、街道发动辖区餐饮企业、超市、农贸市场积极采购扶贫产品;镇办、区级部门积极组织市场主体参加展销会、交易会、洽谈会等会展、展销活动,大力推介、销售扶贫产品。单位或个人线下购买贫困户、贫困村产品,镇村电商服务站点负责登记信息、开具票据并留存必要印证资料;通过“汉台农货优选”小程序线上购买扶贫产品,区电商服务中心负责汇总信息、开具票据。市场主体及时为购买扶贫产品的单位、个人开具票据。

策划活动促销 结合农时特点,全年策划“装满后备箱”、优品直购、专柜体验、农货大集、农耕采摘等五大类近二十项消费扶贫主题活动,帮助带贫益贫市场主体和贫困村、贫困户解决农副产品“卖难”问题。

实行鼓励激励 对积极参与消费扶贫行动且成效明显的带贫益贫市场主体,区农业农村局、区商务局、区人社局等部门按照归口管理予以政策倾斜、奖励补助,推荐参加各级各类脱贫攻坚先进评选活动。区委宣传部通过媒体大力宣传推介。区商务局对工作成效显著的区镇村三级电商服务站点工作人员给予表彰奖励。

开展督导考核 将消费扶贫工作纳入全区脱贫攻坚工作考核重要内容,由区商务局牵头开展督导考核。各镇办、各帮扶单位和区级各部门单位(含没有驻村联户任务的下属单位)按照区消费扶贫领导小组办公室要求定期上报相关数据信息,认真做好消费扶贫的组织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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