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继续支持大规模设备更新 2004年1月1日前的老旧电梯更新每台补贴15万元
来源:西安晚报 2024-10-08 09:53
近日,省发改委和省财政厅联合印发《陕西省加力支持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做好设备更新项目储备审核工作,加快推进各领域设备更新改造。
记者了解到,老旧营运货车报废更新方面,《实施方案》支持报废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营运类柴油货车,报废并购新货车的,平均每辆车补贴8万元;无报废只购新货车的,平均每辆车补贴3.5万元;只报废旧货车的,平均每辆车补贴3万元。
住宅老旧电梯更新改造方面,《实施方案》支持使用15年以上,即2009年1月1日前办理使用登记的住宅老旧电梯更新改造,优先支持使用20年以上,即2004年1月1日前办理使用登记的老旧电梯进行更新改造,电梯更新每台补贴15万元,电梯改造每台补贴5万元。
农业机械报废更新方面,报废20马力以下的拖拉机,单台最高报废补贴额提高至1500元,报废联合收割机、播种机、水稻插秧机等并购新机的,在现行补贴标准基础上,按不超过50%提高报废补贴标准。
工业领域设备更新改造方面,支持传统产业改造升级项目,淘汰落后低效设备、超期服役老旧设备,更新先进高效生产设备和试验检测设备,要求主要产品能效应达到2级以上。
能源电力设施设备方面,《实施方案》明确对单体或聚合规模达到10万千瓦的共享新型储能电站,实施通信设备、安全设施等更新改造。支持虚拟电厂运营管理关键设备及基础设施更新改造,总聚合资源规模超过10万千瓦。支持并网运行超过15年或单台机组容量小于1500千瓦的风电场开展改造升级,支持运行时间10年以上老旧光伏电站关键设施及配套设备改造升级。
交通运输设备设施更新改造方面,对于老旧机场及空管设施,支持使用8年(含)以上的汽柴油机场内作业车辆、6年(含)以上的新能源机场内作业车辆,以及使用8年(含)以上的充电和储能设施、飞机辅助动力装置地面替代设备(空调、400赫兹电源)等更新改造,支持使用15年(含)以上的航管一次和二次监视雷达更新改造。对于城市轨道交通车辆,支持运营20年(含)以上的维修改造,运营15年(含)以上的对关键系统进行升级改造,运营10年(含)以上的进行功能性升级改造。更新车龄8年及以上的新能源公交车及动力电池,平均每辆车补贴6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