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拟出台办法推动《中华人民共和国粮食安全保障法》落实落地
来源:西部网 2025-05-26 19:07
5月26日,陕西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六次会议在西安召开。受陕西省人民政府委托,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主任王青峰就《陕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粮食安全保障法〉办法(草案)》作了说明。
粮食安全是国之大者,是党执政强国富民的重要基石。当前陕西省粮食安全形势总体较好,粮食产量实现二十一连丰,储备充足,市场供应平稳,但省内粮食供需紧平衡状态没有根本改变,粮食品种结构矛盾依然存在。同时,陕西省粮食需求刚性增长,粮食安全仍面临耕地总量偏少、质量总体不高,粮食稳产增产难度加大,储备体制机制有待健全,流通体系有待完善,加工应急能力有待提升、节约减损有待规范等诸多问题挑战。
“制定陕西省实施粮食安全保障法办法,对推动解决上述问题,保障粮食有效供应,确保本省粮食安全,提高防范和抵御粮食安全风险能力,具有重要意义。”王青峰称,为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和省委、省政府有关要求,陕西省发展改革委、省粮食和储备局起草了《陕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粮食安全保障法〉办法(送审稿)》。陕西省司法厅在广泛征求意见、深入调研论证的基础上,进行了全面审查修改,形成了《草案》。2025年5月12日,陕西省政府第17次常务会议讨论并原则通过《草案》。
《草案》共 35条,主要涵盖粮食安全保障工作总体要求、耕地保护、粮食生产、粮食储备、粮食流通、粮食加工、粮食应急、粮食节约、监督管理等方面规定。
《草案》构建全方位粮食安全保障支撑体系。按照统筹有效市场与有为政府保障本行政区域粮食安全的要求,明确支持多种所有制市场经营主体从事粮食生产经营活动,发挥民营企业作用,促进市场公平竞争;组织编制粮食安全保障相关专项规划;加大科技投入,提高粮食生产、储备、流通、加工和节约减损的科技支撑和应用水平;加强国际粮食安全合作和省际间产销合作,促进粮食高效流通和资源优势互补。
《草案》强化全链条粮食安全保障体系能力建设,规定建立健全适应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的耕地保护激励机制;加强撂荒地治理和盐碱地综合利用;加强种业、农机、农田、水利、气象等工作;完善粮食生产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支持制度,实施农业生产、农产品专项行动;完善以省级储备为主、市县级储备为辅的地方政府粮食储备体系,加强政府粮食储备企业经营规范、安全风险管控、信息化建设,落实政府粮食储备情况列入国有资产报告制度;支持和鼓励粮食流通基础设施建设;鼓励和引导粮食加工业发展;加强粮食应急体系能力建设;做好粮食生产、储备、流通、加工、消费等全链条节约减损工作。
起点新闻记者 惠璇璇
审核 康乐群 李卓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