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4集体6人获全国妇联系统先进集体、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荣誉称号
来源:西部网-陕西新闻网 2022-01-06 10:53

全国妇联系统先进集体。
西部网讯(记者 马晴茹)为表彰先进、发挥典型的示范引领作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全国妇联近日下发《关于表彰全国妇联系统先进集体、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的决定》,授予150个单位“全国妇联系统先进集体”称号,授予100名个人“全国妇联系统劳动模范”称号,授予100名个人“全国妇联系统先进工作者”称号。西部网·陕西头条记者从陕西省妇联获悉,陕西省4个集体、6名个人榜上有名。
其中,榆林市妇女联合会、宝鸡市渭滨区妇女联合会、安康市汉阴县妇女联合会、韩城市金城街道晨钟村妇女联合会获得 “全国妇联系统先进集体”称号。

全国妇联系统劳动模范。
西安市周至县二曲街道镇东村村委会副主任、妇联主席王红梅;宝鸡市陈仓区虢镇街道东街社区党总支书记、居委会主任、妇联主席王红芳;杨凌示范区杨陵区李台街道阳光社区党支部书记、居委会主任、妇联主席万传慧获得“全国妇联系统劳动模范”称号。

全国妇联系统先进工作者。
咸阳市武功县妇联主席梁洁、延安市安塞区妇联主席陈丽、汉中市镇巴县妇联主席冯慧获得“全国妇联系统先进工作者”称号。
《决定》要求,全国妇联系统各级组织和广大干部职工以受表彰的先进集体、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为榜样,团结带领广大妇女坚定不移听党话、跟党走,争做伟大事业的建设者、文明风尚的倡导者、敢于追梦的奋斗者,为实现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贡献更大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