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持续巩固秦岭“五乱”问题整治成效 整改完成率达97.7%

来源:西部网-陕西新闻网 2021-11-23 16:56

西部网讯(记者 李卓然)11月23日上午,在陕西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九次会议上,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戴征社在会上作了陕西省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检查《陕西省秦岭生态环境保护条例》实施情况的报告(以下简称报告)。

报告指出,今年以来,陕西省坚决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关于秦岭生态环境保护的决策部署,牢记“国之大者”的政治责任,持续推进条例贯彻实施取得积极成效。省、市均成立秦岭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西安、宝鸡、汉中、商洛市分别设立秦岭保护中心和专家委员会,组织机构不断完善。加大资金保障,下达8亿元用于汉丹江流域涉金属矿污染治理和修复,转移支付资金20亿元用于秦岭保护矿业权退出补偿;新增南水北调重点生态功能区转移支付5.5亿元。设立1亿元秦岭矿山生态修复基金,吸引带动金融和社会资本投资3.03亿元。积极推进五级林长制,完成造林任务143.4万亩,退耕还林还草21.8万亩,秦岭陕西段森林覆盖率达73%。共创建12个“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和6个“两山”实践创新基地。开展秦岭区域典型生态系统生物多样性调查评估,制定外来生物入侵风险预案。

在健全法规体系方面,报告提到,陕西省出台省级秦岭保护总体规划、市级保护规划和8个省级专项规划,编写完成《条例》释义,制定《陕西省秦岭重点保护区一般保护区产业准入清单(试行)》《陕西省巴山生态环境保护办法》,“1+N”规划体系初步形成。划定秦岭区域生态保护红线,启动永久基本农田核实整改,积极推进城镇开发边界控制线划定工作。

在巩固整治成果方面,报告提到,一是持续巩固“五乱”整治成效,“五乱”整治问题整改完成率达97.7%(共3871个问题,已完成整改3781个)。二是扎实推进矿山退出和尾矿库治理,秦岭核心和重点保护区169个矿业权全部退出,清理整治尾矿库15座。三是小水电整治成果显著,截至目前,除保留整改的56座水电站外,陕西省共拆除、退出小水电382座,秦岭区域应整治的438座小水电整治任务全部完成。四是农家乐经营进一步规范,共取缔农家乐1252家,农家乐无序增长问题得到遏制。五是勘界立标工作积极推进,截至目前陕西省共计设立标牌424个,完成率97.2%;设立界桩3741个,完成率81.5%。

报告还提到,在加强执法监管方面,陕西省积极推进秦岭视频综合监管系统建设,初步建立起“天地一体化”的秦岭生态环境保护监管体系。加大涉秦岭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开展“昆仑2021”等专项整治行动。截至今年9月底,共侦办污染环境刑事案件3起、涉森林草原案件85起,涉生态环境案件53起。全省检察机关摸排涉秦岭生态环境保护公益诉讼案件线索770件,立案713件,提出检察建议651件,起诉32件。

报告指出,在秦岭生态环境保护取得积极成效的同时,《条例》实施中还存在普法宣传还不够深入,保障措施有待加强,重点领域工作还需持续推进,松材线虫病疫情防控形势依然严峻,一些重点领域突出问题还亟待解决,绿色发展任重道远,推动绿色高质量发展的任务依然艰巨,需要各方面高度重视,深入分析研究,依法推动解决。

对此,报告建议要坚决扛起保护秦岭生态环境的政治责任,始终把秦岭生态环境保护和修复摆在重要位置,当好秦岭卫士。要依法依规,系统推进秦岭生态环境保护和修复。要坚持问题导向,推动解决秦岭生态环境保护的突出问题。要落实监管责任,强化监督执法。要加快生态产业布局,推动绿色高质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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