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宝鸡普通高中招生政策有4大变化
来源:西部网-陕西新闻网 2021-06-11 09:04
西部网宝鸡讯(记者 鲁鹏飞)6月10日下午, 宝鸡市教育局召开2021年全市教育重点工作暨义务教育招生政策新闻通气会。记者从会上了解到,2021年宝鸡普通高中招生政策总体保持稳定,主要在招生学校、招生范围、定向生条件、录取规则四个方面有所调整。
主要变化体现在四个方面:
1、招生学校有所调整。对年检不合格、不具备招生资格、截至2020年底未通过省级标准化高中评估验收的学校(不含新审批未达三年的普通高中、省级评估后处于整改期的普通高中)不下达招生计划。停招学校是:渭滨区振华中学、西北高中、陈仓区园丁中学、凤翔区关中中学、雍城中学。
2、招生范围有所调整。市教育局直属(直管)高中、体育艺术特色高中面向全市招生。公办普通高中在本县(区)范围内招生。地处县域的民办普通高中在本县招生。地处城区的民办普通高中在“五区”(渭滨区、金台区、陈仓区、凤翔区、高新区)招生;县域学位不足且城区生源不足的,由市教育局统筹调剂安排招生计划。
3、定向生条件有所调整。定向招生对象为初中阶段一直在中考报名学校就读的应届毕业生。
4、录取规则有所调整。考生成绩达到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但报考学校招生计划已经完成的不予录取。今年义务教育招生政策与2020年保持一致,将于8月10日左右组织家长在全市义务教育报名系统登记,实行公民同招,对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的民办初中进行随机派位(摇号),未派位成功的将不再保留原学区公办学位,由县区教体局按照相对就近原则统筹安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