视频丨西安市区32个点位宣传教育骑摩托车“戴头盔” 交警再回应“罚不罚”
来源:西部网-陕西新闻网 2020-05-25 14:22

两名外卖小哥因为没戴头盔,正在学习交通安全知识
西部网讯(记者 刘望)昨日,西安交警发布通知自5月25日至6月8日,将重点开展“一盔一带”教育宣传等工作。今天(5月25日),西安市在南稍门十字、小寨十字等市区范围设置了32个教育点位,在郊县设置了18个点位,对骑摩托车和电动自行车不戴头盔的行为进行集中教育和纠正。为此,西部网、陕西头条记者进行了走访。
少数外卖员快递员无戴头盔意识
今天上午,在南稍门十字,在记者观察的90分钟时间里,发现少数外卖小哥、快递小哥和跑腿员没有戴头盔,个别人则把头盔放在电动自行车踏板上,看到远处有交警后才戴上。某品牌快餐专送员也没有戴头盔,看到记者拍摄后,脱下了有企业标识的工服,才继续骑车前行接受交警的教育。
一名外卖小哥告诉交警,他们企业一个星期前就已经专门下发通知,要求他们送餐佩戴头盔。但他今天则把头盔忘在了家里。“以前没有戴头盔的习惯,所以这两天经常就忘戴了。”这名外卖小哥在观看完安全教育视频并登记身份信息后,表示自己要回家戴上头盔再送餐。
没戴头盔到底罚不罚?
在今天教育的现场,交警带来了两只头盔进行安全实验的演示,不断有市民看到头盔后咨询交警“头盔在哪里买的”“交警手里这个头盔卖不卖”。有市民说,他也注意到了交警部门的安全宣传,但最近头盔并不好买,他看到交警做演示的头盔质量不错,自己就想打听一下哪里能买到。
而针对于没有买到头盔的市民来说,“罚不罚”成为了他们最关心的问题。“不要因为几月几日交警要处罚才戴头盔,咱们自身的安全时刻都要重视,希望广大电动自行车驾驶员有头盔就一定要戴上。”西安交警碑林大队副大队长陈刚表示,交警部门将会按照公安部的部署,先进行宣传教育。
还要记得给电动自行车挂牌
公安部要求,6月1日起,执法处罚的范围限定为骑乘摩托车不佩戴安全头盔、驾乘汽车不使用安全带的交通违法行为。对骑乘电动自行车不佩戴安全头盔的行为,继续开展宣传引导工作,积极创造条件帮助群众配备安全头盔,提示有头盔的群众自觉佩戴头盔,各地根据本地区实际情况确定实施依法查纠的时间,并注重人性化执法、理性执法、柔性执法,注重法律效果、政治效果和社会效果统一。
此外,随着陕西省电动自行车挂牌截止日期(7月1日)的临近,交警也提醒广大电动自行车车主尽早通过车管所、网上挂牌邮寄、社区服务站、移动代办点等渠道尽早给电动自行车挂牌,确保交通行车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