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康市公积金中心出台惠民政策 因疫情导致困难企业可缓缴公积金

来源:西部网-陕西新闻网 2020-02-10 21:40

西部网安康讯(记者毛明博 通讯员 姚泽练)从今天(2月10日)起至疫情结束,安康市住房公积金经办中心已将新冠肺炎列入大病提取公积金范围,患者在没有公积金贷款的前提下,可提取本人公积金用于医疗支出。因疫情影响导致生产经营发生困难的企业,可按规定申请缓缴公积金,或在规定标准内降低缴存比例,待经济效益发生好转后恢复正常缴存。有需求的市民可致电(0915)3269590咨询。

西部网、陕西头条了解到,为支持企业复工恢复生产和惠及服务对象,安康市住房公积金经办中心还对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一线工作人员工作期间和新冠肺炎患者、疑似病人、密切接触者在其隔离治疗期间或医学观察期间,以及因政府实施隔离措施或采取其他紧急措施而不能正常还款的,不作逾期处理、不计罚息。

安康市住房公积金经办中心还表示,对因在疫情防控期间无法按月缴存公积金的单位职工需办理公积金贷款时,经单位说明情况并完成补缴后,可视作连续足额缴存,职工申请公积金贷款不受影响。因疫情防控可能导致部分单位缴存不及时,为保证缴存职工正常还款,将按月对冲账户保留余额由6个月月缴额调整为3个月的月缴额。

目前,各缴存单位和缴存职工可通过安康市住房公积金经办中心网站网上业务大厅(http://gjj.ankang.gov.cn/)、“安康住房公积金”微信公众账号、i安康App办理部分不见面审批业务及所有查询业务。

精彩推荐

更多推荐

下拉更多推荐

应用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