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隔十余年开发商突然收取供热建设费 怎么回事?

来源:西部网-陕西新闻网 2019-11-15 12:03

西部网讯(陕西广播电视台《今日点击》)眼下已进入供暖季了,可西安市莲湖区时代佳园小区的业主却为供暖的事闹心。入住小区十几年了,开发商却突然向他们收取当初交房时的供热建设费,如果不交费,就让物业公司今年不给供暖,这样的作法让业主们很是气愤。那么,这究竟是怎么一回事呢?

2005年,张女士在西安市莲湖区先锋大街时代佳园楼盘买了一套商品房,2007年入住以来,都是按时交纳暖气费,小区也正常供暖。然而,前一段时间,张女士到小区物业交纳今年冬季的供暖费时,物业公司却表示,她需要先向开发商交纳“集中供热建设费”后,才能交纳今年的供暖费。突如其来的变故让张女士一头雾水。

时代佳园业主张女士:“我们都不知道怎么回事,就冒出来一个暖气建设费,而且跟我们的取暖是捆绑的。”

张女士说,按照开发商贴出来的通知,业主要按照一平米30元的标准交纳“集中供热建设费”,100平米的房子就得交3000元。

时代佳园业主张女士:“现在不交的话,物业就是不收暖气费,我们个人也没办法跟西电公司签这个供暖合同。所以现在的话,也很担忧,因为家里有老人和孩子,没有暖气是不行的。”

记者了解到,时代佳园小区开发商之所以要求业主交纳“集中供热建设费”,依据的是陕西省物价局1999年出台的《陕西省城市集中供热建设费收取办法(试行)》,在开发商公开贴出的这份模糊文件中,记者看到有这样一条规定:“从供热主干管到用户的支管、换热站、计量表、阀门、检查并建设及安装费用,由用热单位或个人负担”。对此,张女士表示,该规定并没有指明供热建设费必须得由业主交纳,此外,当年开发商在卖房时也没有提出这一点,购房合同也约定,暖气于2007年1月31日具备开通条件。为什么时隔十余年,开发商又让业主承担这部分费用呢?

时代佳园业主张女士:“我们买房的时候,压根就没有提说有这个暖气建设费这一说。如果你提前告诉我们了,我们是否要考虑这个房子要不要买。你交给我房子的时候,肯定把所有的钱都交给你了呀,你不能说你供暖了十几年之后,你才告诉我,有这个暖气建设费这么一说,让我们来承担,我觉得不应该我们来交。”

记者了解到,时代佳园共有300多户业主,按照开发商所说,需要交纳的“集中供热建设费”共有近百万元,对于小区开发商的以及物业公司的捆绑收费,业主们很难理解。

时代佳园业主:“因为买卖公平么,就是大家要把很多事情说到明面上,那我们是能够接受的。但是在正常使用十几年以后,突然出现这部分费用,我们就感觉比较纳闷了。你如果有这部分费用,你是需要给业主说明的,如果不说明的话,证明你这部分费用是含在(房价)里边的,这个费用我们认为,是应该由开发商来出的。”

时代佳园业主:“我们这个捆绑行为,我认为首先是违法的,不管这个建设费,是不是我们该交,先应该给我们供暖,这是我认为的,至于建设费是不是我们该交,在合同里明文规定,我们是双气入户,水暖电全部到位,那么,现在没有到位,或者是到位不了,或者需要补钱,这都是开发商的事情,和我们业主没有什么关系,我们只能说,你要是觉得这个有纠纷,你可以运用法律来解决,而不应该直接给我们停暖。”

那么,对于业主的质疑,时代佳园的开发商又作何解释呢?记者跟随部分业主代表来到了时代佳园小区开发商陕西永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了解情况。

陕西永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工作人员:“不接受采访,去,出去出去,出去出去,不接受采访……”

那么,小区物业公司为什么要按照开发商的指示进行捆绑收费,阻碍业主的正常购暖呢?随后,记者又跟随业主代表来到了小区物业西安隆兴物业公司时代佳园客服部了解情况。

记者:“现在就说是如果他们不交供暖建设费的话,现在是无法进行暖气交费的,也无法享受到供暖?”

西安隆兴物业公司时代佳园客服部工作人员:“我现在只收到公司的这一个通知,像其它说的,我没有收到通知。”

记者:“刚才不是说让你联系物业经理?”

工作人员:“我刚才打电话你也看见了,现在联系不到人,他人早上有事出去了,现在没在院子,我也不知道他去哪里了。”

记者:“打电话呢?”

工作人员:“刚才我打电话你也听到了。'

记者:"关机?"

工作人员:“嗯。”

陕西融德律师事务所律师张旭娟:“从我们物业公司的角度看,供暖费用的收取实际上是一个代收代缴的过程.如果说涉及到暖气费用之外的费用需要业主来缴纳,那么应该以我们政府的相关文件,或者是供热部门的相关通知为准,而不应该以房地产开发商的门槛,所设置的规定为准,来收取业主的费用。”

采访中,业主们表示,他们已经将小区出现的问题反映给了莲湖区桃园路街道办,街道办表示会协调处理。随后,记者从莲湖区桃园路街道办事处了解到,事情发生后,他们已经跟区建设局约谈了时代佳园的物业公司。

莲湖区桃园路街道办事处综合管理处科长马俊伟:“时代佳园物业拒收暖气费,要先缴纳开发商收取的“供暖基础建设费”行为,已构成“捆绑收费”,该行为已违反物业管理条例,我街办已联合住建局对物业进行约谈,同时下发整改通知,责令物业限期整改。下一步街道将上报咱建设局,依据《西安市物业服务企业及项目经理违法行为记分标准》对物业企业及项目经理进行扣分。”

但马俊伟表示,至于开发商向业主收取“集中供热建设费”一事,相关部门还没有给出一个最终的处理意见。

陕西融德律师事务所律师张旭娟:“实际上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开发商在建设商品房的时候,它的基础设施费用里面,已经有12%用于供热管道建设的。那么如果在后期,向业主重新来收取供热管道费用的话,相当于是一个重复收费。此外根据2001年《国家计委、财政部关于全面整顿住房建设收费取消部分收费项目的通知》,其实这个暖气集资费也就是我们今天所谈的这个管网建设费已经被列入取消收费项目的范围了。”

时代佳园开发商时隔十余年向业主收取所谓的集中供热建设费是没有法律依据的,而且属于国家明令取消的收费项目。西安已进入寒冬,许多小区这几天陆陆续续已开始工暖。时代佳园收取供热建设费既然没有任何政策依据,就应该及时叫停。确保小区今冬供暖不受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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