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鸡

违反防疫命令决定 宝鸡14人被警方行政处罚

来源:西安新闻网 2022-04-22 20:20

或不遵守疫情防控查验规定,或在自己的经营场所内不落实查验扫码登记防疫管理规定,宝鸡市金台区14名责任人被当地警方行政处罚。

4月21日,宝鸡市公安局金台分局发布警情通报称,近期,该局先后依法查处在生产经营、场所管理中未履行查验管理职责,以及进入小区不接受核查、扫码登记等违反政府防疫命令、决定的行政案件14起,行政处罚14人。

经查,4月16日以来,金台区新福园三区业主欧某鹏在进入小区时不遵守疫情防控查验规定;陈仓园某商务公司负责人郑某军、盛世广场某饭店负责人韩某娟、胜利村某农家乐负责人尹某科、大庆路某休闲场所法人张某红、世家星城小区某便利店负责人董某平、南坡村某足疗店负责人吕某莉、金星花园小区某饮品店负责人苏某、东风路某购物中心法人毛某聪、群众路某足疗店负责人吴某萍、中山西路某艾灸馆负责人张某、南皋村某超市法人齐某强、南皋村某超市负责人苏某水、长青路某百货店负责人张某等人未落实查验扫码登记防疫管理规定,上述违法行为均造成疫情传播风险。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条之规定,金台警方依法对以上14人分别处以警告、罚款等行政处罚。

民警向社会各界提示,严格遵守疫情防控工作规定是公民的法定义务,也是阻断新冠疫情传播的重要措施,对拒不执行落实疫情防控命令、决定,造成疫情传播风险的,公安机关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西安报业全媒体记者王晓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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