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文读懂纳税缴费信用政策助力经营主体守好“金名片”
来源:西安税务 2026-04-10 08:53
在深化税收征管改革与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背景下,纳税缴费信用已成为衡量市场经营主体合规经营、诚信纳税缴费水平的“金名片”。近期,2025年度纳税缴费信用评价结果即将公布,西安市税务部门通过征纳互动、小呼中心等渠道,收到大量相关咨询。为帮助广大经营主体更加全面了解纳税缴费信用管理办法、充分享受信用政策红利,国家税务总局西安市碑林区税务局第一税务所(办税服务厅)所长李震波围绕纳税缴费信用评价规则、修复机制和结果应用等热点问题进行了深入解读,助力经营主体守护好自己的信用“金名片”。
纳税缴费信用评价是什么?
纳税缴费信用评价是税务机关基于经营主体的纳税缴费信用信息,按照规定评价指标和方式,通过评价分数和评价级别直观反映其合规经营、诚信纳税缴费水平的一种管理机制。它不仅体现了税务部门对经营主体税法遵从度的评价,更是经营主体参与市场竞争的重要无形资产。
李震波介绍,纳税缴费信用评价是根据经营主体的税费申报信息、税费款缴纳信息、发票与税控器具信息、登记与账簿信息、税务检查信息等多个维度进行动态打分和评级。这种多维度的评价方式能够更加灵活、全面地反映经营主体的纳税缴费情况。因此,将其称为“金名片”实至名归。
2025年7月1日,《纳税缴费信用管理办法》正式施行,社保费和非税收入也纳入进纳税缴费信用管理体系之中,未按规定期限办理税费申报缴纳等行为将直接影响年度信用评价分数。李震波提醒,许多经营主体往往只关注税款的按期申报与缴纳,却忽视了社保费。实际上,社保费的扣分与税款扣分是等同累计的,同样会对经营主体的纳税缴费信用评级造成不利影响。因此,他建议各经营主体要建立起“税费一体化”的管理台账,将社保费申报缴纳纳入日常管理范畴,确保全面合规。
被评为A级纳税人有什么好处?
李震波介绍,纳税缴费信用分为A、B、M、C、D五个级别。税务机关按照“守信激励、失信惩戒”原则,对不同信用级别的经营主体实施分类服务和管理,让信用级别不仅是一种荣誉象征,更变现为市场经营中的“金招牌”。
A级纳税人是诚信纳税、合规经营的典范。针对A级纳税人,税务机关推出了一系列激励措施:一是主动向社会公布A级名单;二是下一年度起评分提高1分,连续评为A级的可累计提高,起评分最高不超过100分;三是可以一次性领取不超过3个月的增值税发票用量,需要调整增值税发票用量即时办理;其他普通发票按需领用;符合条件的,可以按规定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按需开具全面数字化的电子发票;四是连续3年评为A级的,除享受以上措施外,还可以由税务机关提供绿色通道或专门人员辅导办理税费事项;五是税务机关与相关部门实施的联合激励措施,以及结合实际情况采取的其他激励措施。
李震波还补充道,近年来,税务部门与银保监部门以及银行业金融机构紧密合作,充分发挥纳税缴费信用信息在普惠金融体系建设中的作用。凭借纳税缴费信用评价结果,经营主体可申请相应的信贷产品,享受更简化的融资手续、更快捷的融资速度、更低廉的融资成本,让纳税缴费信用变现为经营主体的“真金白银”。
纳税缴费信用分数被扣了,应如何修复?
对此,李震波解释,税务机关原则上每年4月确定上一年度纳税缴费信用评价结果,并为经营主体提供信用评价信息自我查询服务。经营主体可通过电子税务局,按照“电子税务局--我要办税--纳税缴费信用--纳税缴费信用管理”路径进行查询,也可通过主管税务机关查询。
若经营主体发生纳税缴费失信行为,符合修复条件的,可申请信用修复。对于失信行为已计入评价结果的,经营主体可在次年年度评价前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信用修复,主管税务机关将根据失信行为纠正情况重新评价其纳税缴费信用级别。而对于失信行为尚未计入评价结果的,经营主体则无需提出申请,税务机关在开展年度评价时会根据失信行为纠正情况统一更新结果。
李震波对《纳税缴费信用管理办法》中信用修复的新变化进行了解读。首先是加大了对轻微失信行为的修复力度。例如,对于3日内纠正失信行为的可100%修复扣分分值,对于3日后30日内纠正的、30日后90日内纠正的和90日后纠正的分别按照扣分分值的80%、60%、40%进行修复。因此,若真的发生了失信行为,纠正得越快,能够修复回来的分数就越多。
此外,李震波还表示,对于已纠正失信行为并履行法律责任的经营主体,若自评价年度内最后一次评价指标扣分发生后连续6个月以上无新增纳税缴费失信行为记录的,连续无新增纳税缴费失信行为记录的时间每增加1个月,修复分值便再增加1分,修复分值上限为年度评价指标扣分分值,且最高不超过11分。这一机制为各类经营主体提供了更大的容错空间,只要“知错就改”,就仍能享受到守信红利。
李震波最后提到,税务部门将持续完善信用评价机制、拓展信用应用场景、优化信用修复渠道,让守信者更有感、让失信者有所畏。他呼吁广大经营主体坚持合规经营、诚信纳税,只有用好纳税缴费信用这一法宝,才能在高质量发展的道路上行得更稳、走得更远!(通讯员 邱悦)
注:纳税人可登录国家税务总局网站查询《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纳税缴费信用管理办法>的公告》(网址:https://fgk.chinatax.gov.cn/zcfgk/c100012/c5240851/content.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