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务要闻

重磅!为扶持“地摊经济”“夜市经济” 咸阳紧急出台“松绑”政策

来源:西部网-陕西新闻网 2020-06-04 11:40

西部网讯 为积极应对疫情防控带来的市场冲击,统筹做好城市管理和促进市场消费,6月3日,咸阳市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和咸阳市城市管理局按照中省文件精神,联合出台城市管理“松绑”政策,全面支持“地摊经济”和“夜市经济”。

新规

“四允许一鼓励” 全面支持“地摊经济”“夜间经济”

根据咸阳市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和咸阳市城市管理执法局最新联合发出的《关于疫情防控期间“松绑”城市管理措施 强化“地摊经济”服务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松绑”城市管理措施包括“四允许一鼓励”。

允许设置临时流动摊点,即允许在居民集中区、背街小巷、以及小区周边等党政机关、医院学校、军事用地以外的路段,限时设置流动摊点摆放区域,引导摊贩或自产自销农户规范经营。

允许沿街商铺出店经营,即城区内沿街商铺店铺,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可在店外划定一定区域,临时设置、摆放促销宣传商品,原则上以不出台阶为准。餐饮门店可设置顾客临时等候区和临时就餐坐席。

允许沿街设置便民市场,即允许利用断头路、城市边角地带、待开发闲置空地等区域,或人流量较小的空旷路段,设置“便民早市”或“便民夜市”,引导小餐饮、小商贩规范经营。

允许商业促销占道宣传,即允许商场、超市等大型商业综合体,利用门前红线以内区域,进行商业促销活动。允许沿街门店或商业综合体,占用人行道进行限时庆典活动。

鼓励开辟“夜市经济”,即鼓励秦渭两区及各街道办事处,以“稳就业、保民生、促消费,拉动市场”为前提,利用城市边角地带、空闲待开发区域或人流量稀少的空旷路段,发展“车载移动摊位”、“特色手工艺品展销”、“特色美食品鉴”等形式多样的夜市特色促销模式,刺激消费市场。

规范

“地摊”经营者轻微违法 不予处罚

同时,根据《通知》要求,咸阳市区两级城市管理部门及各街道办事处,要打破“地摊经济”噪音扰民、影响交通、破坏环境的惯性思维,针对管理“松绑”后可能出现的问题,制定相关管理规范,做好服务保障。

其中,规范临时占道区域,要求各街道办事处应根据辖区实际管理情况,合理划定流动摊点临时占道区域,规定经营时间,设置临时占道公示牌,明确管理人员,做好引导服务,并确定专人负责清扫保洁。

所有临时占道区域,不得占用盲道和消防通道,不得影响行人通行,不得超过规定时间经营,不得侵占他人利益。

规范出店经营行为,摆放商品及设置临时就餐坐席,不得占用公共空间,不得随意扩张蔓延,不得使用扩音设备扰民。

规范便民市场设置,便民市场设置应做到“五个统一”,即:统一登记报备、统一外观、统一时间、统一管理、统一垃圾清理。

规范商业庆典活动,整个活动现场不得高音扰民,不得阻碍交通;规范餐饮摊点经营行为,所有室外餐饮经营摊点,应规范设置“三防”设施和油烟净化设备,并实施一摊一桶,严禁泔水乱泼乱倒。

规范执法人员行为,即各级城管执法人员,对“地摊”经营者,要本着人性化原则,处理好“情、理、法”的关系,对轻微违法行为给予容错改正机会,不予处罚。

对情节较为严重的经营者,可采取“一提醒、二警告、三取缔”等措施,给予经营者更多的纠错空间。

监督

严重影响市容环境 将规范整改

根据《通知》要求,咸阳市区两级城市管理部门,即要“松绑”城市管理措施,又要防止“野蛮生长”,既要刺激消费给城市带来“烟火气”,又要杜绝“地摊经济”带来的不安全因素影响。

要求市区两级城市管理部门成立联合检查督导小组,定期检查督导临时占道区域、便民市场以及商业促销活动的日常管理和运行情况,对不按要求设置,或管理混乱,严重影响市容环境、阻碍道路交通、存在安全隐患的摊点摊区,应予以规范整改。

同时,要求市区两级城市管理部门,分别向社会公开监督电话,主动接受市民和公众监督。对市民投诉的相关问题做到及时处置。

此外,要求建立综合协调处置机制,由城管执法局牵头,联合公安交警、市场监管等城市管理部门,建立综合协调处置机制,对城市管理过程中发生的食品安全、违规占道、乱搭乱建等问题,以工作联系单形式,交由职能部门处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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