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届全市法院“十佳青年”风采榜——志丹县人民法院同慧荣同志先进事迹
来源:延安中院 2020-05-20 10:59
第四届全市法院“十佳青年”、志丹县人民法院审判员 同慧荣
勇于奉献 敢于担当
——志丹县人民法院同慧荣同志先进事迹
同慧荣,女,1986年11月出生,汉族,陕西省志丹县人,硕士学历,中共党员,三级法官,现任志丹县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审判员。
同慧荣同志2009年参加工作,先后在志丹县人民法院立案庭、行政庭、办公室、刑事审判庭工作,期间,在延安中院民二庭挂职助理审判员。自2014年8月起至今共办理一、二审各类民商事、刑事案件1034件。2017年,被省高院授予个人二等功、被评为全省政法系统调研信息工作先进个人,2018年,她的调研成果《关于家事纠纷矛盾化解机制的调研报告——以志丹法院为样本》被评为全市政法系统优秀调研成果三等奖,2020年3月,被延安中院授予个人三等功。
政治素质过硬,立场信念坚定
同慧荣同志政治上可靠、思想上先进,有较高的业务素质和法学理论水平。从书记员到助理审判员、审判员,无论是担任法庭记录还是办理案件,亦或是作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联络员,都始终做到恪尽职守、勤奋工作,遇事不推、遇利不争,坚持廉洁自律、公正办案、清白做人、踏实做事。
工作勤奋敬业,业务成绩突出
作为一名基层法官,在审判工作中往往要面对社会各方面的诸多棘手问题与压力。她本着从工作出发,公正办案、以求无愧于心,特别是面对一些法理、情理、习俗冲突尖锐对立的案件时,她注重倾听群众诉求,主动拉近与群众的距离,耐心疏导,想尽一切办法消除对立情绪,让风烛残年的老人赡养问题得到解决,重归于好的夫妻抱起了风中哭泣的孩子,反目成仇的父子冰释前嫌,让每一个犯罪分子都得到应有的惩罚。
2017年6月份的一天,“同法官,你来了,我等你好久了!” 这时同慧荣法官发现一纱布裹头、身体多处受伤的女子蹲子其办公室门口,眼含泪水,看到她的出现,脸上明显露出喜色。她虽诧异,但每天都要和形态各异、诉求不同的各种各样当事人打交道,已磨练的再大的事都不是事儿了。她随即招呼该女子坐下并递上了一杯杯热水。经过一翻询问,方得知是她办理的一起离婚纠纷案件的原告,已经开庭,昨晚因责怪老公而被其殴打致头部严重受伤,希望她帮其尽快解除婚姻关系、脱离苦海。通过了解,她给该女子解释了离婚案件的程序,并告知她可以通过人身保护令保护其安全。当天该女子申请,同法官当天作出人身安全保护令裁定,禁止她的丈夫实施家庭暴力和骚扰、跟踪、接触她及其近亲属的人身安全保护令,明令禁止她的丈夫做出危害她合法权益的行为,同时将保护令送达其丈夫住所地的基层社区和派出所。人身安全保护令发出后的第六天,在其耐心调解下,双方当事人再没有发生争吵、亦没有抱怨,选择了调解离婚。
她积极勤奋,精益求精,工作中特别注重法学理论与审判实践的结合,以善于审理复杂疑难案件而著称,且审结的案件,无超审限,质量过硬,被称为“专家型”法官。2018年1月份以来,她作为一名刑事业务骨干,同时兼任本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的信息报送、文件起草、上传下达、档案整理等工作,她兢兢业业,一丝不苟,将领导和院内安排的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各项工作做的有条不紊,多次受到检查组及督导组的表扬。
在完成办案任务的同时,她坚持业务学习不动摇,自觉学习新的法律、法规和司法解释,学习上级法院指导性判例,时刻关注理论、实务前沿探讨。她善于思考,针对审判中出现的热点、难点、新类型和复杂疑难案件,她总是第一时间进行调研,分析原因,研究解决对策,写出调研文章,为部门审判案件和党组决策提供了一定参考。近年来,她撰写的《违反强制性规定的合同效力研究——以判例分析为路径》学术论文和《关于家事纠纷矛盾化解机制的调研报告——以志丹法院为样本》调研报告分别荣获全省法院三等奖和二等奖。
清正廉洁为民,不忘初心使命
“选择了法官,就意味着选择了清贫、孤独、寂寞”。廉洁自律,是对法官最基本的要求,公正中立是法官应当具备的高尚人格。面对社会上的各种诱惑、人情关系压力以及一些无理当事人的谩骂和恐吓,该同志始终做到不为金钱所动,不为名利所惑,不为人情所扰,不为威胁所屈,坚韧而执着地守望着法律天平,维护着公平正义,做到了“解民忧、排民难、护民权”。在工作中能自觉遵守规章制度,先后协助院党组制定完善了一系列审判作风建设方面的管理制度,理顺了工作流程,提升了工作效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