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活“典”滴 美好相随——安康法院推动民法典融入基层社会治理
来源:西部法治报 2025-05-27 15:51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八十八条之规定,相邻土地使用要兼顾公平合理,小妹因为疏忽影响了大姐的耕种,但她的出发点不是故意占地。”5月6日,在旬阳市甘溪镇的一片麦田旁,甘溪法庭法官通过释法明理、拉家常的方式,及时调解一起两姊妹之间的耕地纠纷。两名当事人重新划定了耕地边界,并商定在夏收后恢复原有界标。
把普及民法典与解决群众急难愁盼问题深度融合,近年来,安康市法院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持续加强对民法典的贯彻实施和“三讲三进”宣传,不断夯实平安安康建设的法治根基。
释法说理 让群众获得感更足
4月28日,安康中院民二庭以“法庭调查+现场勘查+多轮协商”的方式,成功化解3起物业服务合同纠纷。
在纠纷中,汉滨区某商住一体小区的商业区业主认为,物业公司仅为商场外部区域提供了物业服务,对商场内部电梯、公共卫生间等区域没有提供服务,于是拒交物业费。物业公司则认为自己已经提供了服务,而商场内部不属于小区物业服务范围。在多次催缴无果后,物业公司诉至法院。
“双方争议的焦点在于商场内部是否属于小区物业服务范围,这涉及小区建设规划情况,以及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承办法官刘慧琴说。结合双方矛盾焦点,刘慧琴邀请相关部门专业人员和当事双方一起前往现场进行勘查,特别是对案涉争议区域进行查看。
随后,刘慧琴查阅了商场设计图纸、物业服务合同,并就商场内部设施、内部区域是否属于小区共用共有部分,听取了专业人士意见。最终,经过释法说理,当事双方达成和解,业主支付了所拖欠的物业费。
“民生案件看似琐碎,但每一件都关系着群众的切身利益,办好这些案件,才能提升群众的幸福指数。”刘慧琴说。紧盯群众急难愁盼问题,安康中院在类案审理中持续加强座谈交流,宣传民法典,并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裁判文书进行示范说理;针对审理中发现的行业管理薄弱环节、潜在风险,制发司法建议书、风险提示函5份。
在《安康市物业服务管理条例》立法过程中,安康中院选派法官参与评审,并在《条例》实施后,通过举办培训讲座、以案说法等形式广泛开展宣传。此外,围绕教育、医疗、劳动者权益保护等领域,安康市法院依托覆盖乡村社区的庭、站、点法律服务网络,及时开展矛盾纠纷化解,去年以来已办结各类民商事案件2.5万余件。
“天平护航” 让“花朵”茁壮成长
“法律不仅对人们有限制,更有保护。”“法律就像圆形,我们就生活在中间,不可触碰法律底线……”近日,在以“成长在法治阳光下”为主题的法治课堂上,安康长兴职业技术学校的学生们交流着学习感受。
课堂上,安康中院法官从高空抛物入手,向学生们阐述了法律的严肃性以及触犯法律所要承担的后果。“同学们,民法典中很多条款都和我们的生活息息相关,比如校园里不小心受伤的责任认定、网络打赏能否追回等问题,都能在民法典里找到答案。”法官循循善诱,引起了学生们学习法律知识的兴趣。
为了保护未成年人,自2022年起,安康中院联合市关工委、团市委、市教体局、市妇联,常态化开展“天平护航 与法童行”护苗行动,通过实行法院开放日、送法进校园、法治副校长聘任、红领巾法学院创建等举措,持续推动构建青少年司法保护社会协同大格局。目前,安康中院已先后成立家庭教育指导中心(站)12个,78名法官担任了法治副校长,开展法治宣讲285场次。“天平护航”宣讲团被评为全市基层理论宣讲先进集体。
普法宣传 让社会和谐安宁
在办结一起赡养纠纷案件后,汉滨区法院五里法庭发出《履行赡养义务告知书》,督促老人的子女履行赡养义务,并邀请村委会监督执行;
白河县法院联合县人大常委会等,制定依法惩处不履行赡养义务的具体办法;
针对老龄务工人员,紫阳县法院发出司法建议,推动将60岁以上的采茶工纳入保险范围;
……
在一次次司法实践中,安康法院将民法典宣传融入基层社会治理体系,以法治精神引领社会风尚。“一说两讲”做法、“3+3+N”解纷机制、“示范判决+委托调解+司法确认”机制……不断探索创新的解纷机制,正在安康基层社会治理中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
与此同时,民法典普法形式也在不断更新。“法官面对面——人民法庭庭长讲法典”电台栏目,以“案例故事+法律解读”形式,每月向听众普法;“法‘益’安康——安康法院普法公益讲座”,聚焦合同纠纷、婚姻家庭、未成年人保护等群众关心的问题,以案说法,讲解法律问题;围绕消费者、妇女儿童权益保护等方面,发布8批37件典型案例……丰富多样的普法形式,让群众的法律意识越来越强。
如今,从护航文旅的“微服务”到校园法治的“沉浸式”课堂,从家事调解的“柔性司法”到基层治理的“数字赋能”,在秦巴山水间,安康法院将民法典宣传运用与民生幸福、文化传承、社会治理深度交融,勾勒出一幅“以典为笔、以民为本”的秀美画卷。(通讯员 黄侠 吴妤彤 记者 陈洪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