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新业态从业者撑起“法治伞”
来源:西部法治报 2025-04-03 16:28
“我们每天工作时间长、风险高,一旦遭遇工作难题两眼一抹黑,根本不知道咋应对。多亏法律援助,解决了难题。”3月24日,拿到理赔的网约车司机张波激动地说。
前不久,张波驾车在西安市天台路正常行驶时被一辆摩托车追尾。事故责任明明白白,可后续却出现了让人烦心的事。作为营业车辆,维修耗时4天导致张波收入受影响,肇事方却不肯赔偿停运损失费。在碑林区法律援助律师薛猛的帮助下,张波通过诉讼维权获得了应有赔偿。
张波的案例是陕西司法行政系统加强新业态从业者法律援助工作的一个缩影。
做新业态从业者的“守护者”
新业态从业者也被称为“新职业群体”“新零工经济人群”“平台经济从业者”或“灵活就业人群”。近年来,随着平台经济快速发展,新就业形态在稳增长、稳就业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同时,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权益保障问题也引发全社会关注。
2024年,全省法院依法妥善审理各类劳动争议案件,其中涉及拖欠工资、解除劳动合同、平等就业权等关乎劳动者切身利益的案件3.74万件。
为此,陕西司法行政系统主动作为,公共法律服务积极行动,为他们量身打造法律援助新路径,稳稳地筑牢权益“防护墙”。
“以前觉得法律援助离我们很远,现在在法律援助驿站就能咨询,太方便了!”在榆林市定边县法律援助中心,网约车司机王师傅说。
针对新业态从业者工作地点分散、维权意识薄弱等特点,陕西省司法行政系统在全省劳动者密集区域设立流动工作站(点),依托工会驿站、司机之家、快递员服务站等设立法律援助工作站(点),提供法律咨询等服务,建成“半小时法律援助服务圈”。同时,依托“12348”公共法律服务热线和陕西法律服务网,提供24小时在线服务,实现法律援助“零距离”。
为新业态从业者送来“雪中炭”
“非常感谢法律援助中心和承办律师的帮助。”2月21日,外卖员高某对向他提供帮助的莲湖区法律援助中心工作人员表示感谢。
两年前,高某驾驶电动自行车正常行驶时,与同为外卖员的郭某发生碰撞,导致高某的右胫腓骨远端粉碎性骨折,住院治疗15天。责任事故在于郭某随意变道,高某多次尝试与其协商赔偿事宜,但都无果而终。
无奈之下,高某来到莲湖区法律援助中心寻求帮助。经工作人员审查,高某符合法律援助条件,指派北京市京师(西安)律师事务所律师承办此案。承办律师第一时间与高某取得联系,详细了解案件经过,并指导其准备医院住院病历、医疗费发票及事故责任认定书等相关证据。同时,为确定营养费、误工费、护理费及后续治疗费用,承办律师协助高某申请司法鉴定。
经过法律援助,高某获得了8万余元的补偿,切实维护了合法权益。
2025年1月9日,《陕西省法律援助条例》经陕西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修订通过并施行,把请求经济补偿金、赔偿金和工伤、交通、医疗事故人身损害赔偿等纳入法律援助范畴。对确认劳动关系、讨薪这类案子,更是开辟“绿色通道”,简化流程,优先办理,对申请支付劳动报酬或工伤事故人身损害赔偿的进城务工人员,直接免经济困难核查。
新条例施行后,全省司法行政系统在各媒体平台向公众广泛宣传法律援助的服务方式、申请事项范围、条件和程序等,提高法律援助知晓率。法律援助机构还按案件类别建立法律援助人员名册,对案件实行过程性监督和管理,跟踪案件办理,切实提升服务质量,精准服务受援人。
给新业态从业者定制“普法餐”
“这些法律知识太实用了,都是我们工作中经常遇到的问题。”前不久,为进一步增强快递行业和外卖行业人员的法律意识,保障他们的合法权益,汉中市司法局组织法律服务所为来自全市各县区的快递、外卖、电商等领域近1000名从业人员送上一堂精彩的“普法餐”。
“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在认为自身劳动权益受到侵害时,可优先与企业协商解决,也可以请工会或第三方组织共同与企业协商……”活动中,法律援助律师从劳务纠纷、劳动合同等方面,向前来咨询的外卖小哥、网约车司机等普及维权渠道。
一名“蓝骑士”听完后感慨:“这一讲,我对劳动法律关系理解更深了,以后知道咋用法律保护自己了。”
陕西省司法行政系统将新业态从业者作为“八五”普法重点对象,编印普法知识手册,组织“法律援助进企业”“法治体检”等活动。2024年至今,开展专项普法宣传活动1000余场,发放宣传资料百余万份,有效提升新业态从业者依法维权意识。
“我们将继续完善工作机制,创新服务举措,为新业态从业者提供更加优质高效的法律援助服务,为促进平台经济规范健康发展贡献法治力量。”陕西省司法厅相关负责人表示。(记者 梁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