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鸡检察:司法救助护“她”前行
来源:西部法治报 2025-01-17 14:56
“还是党的政策好!太感谢你们了,这笔钱可是我们家的救命钱。”李某在孙女的搀扶下,颤颤巍巍地接过救助金。“过去的事就过去吧,孩子还小,向前看,生活一定会好起来的。”2024年10月,宝鸡市凤翔区检察院检察官陈艳妮安抚着白发苍苍的老人。
2023年年底,张某驾驶重型自卸货车与赵某驾驶的两轮电动自行车左侧车把擦碰,导致两轮电动自行车倒地,后货车又碾压两轮电动自行车,致两轮电动自行车驾驶员赵某及后排乘坐人当场死亡。因该车辆无机动车辆保险,张某仅赔偿被害人近亲属6万余元。赵某的母亲李某年近80岁,双目失明,其女儿点点(化名)11岁,上小学六年级,家庭非常困难。
凤翔区检察院在了解点点家庭情况后,及时帮助申请司法救助并上报市检察院。宝鸡市检察院在审核该案后认为,点点家庭确系困难家庭,符合国家司法救助条件。“当事人确实存在经济上的困难,像点点家这种因为案件导致家庭生活陷入困境的情况是重要考量因素,而且案件本身已经有明确的司法结论,申请人确实因为案件无法得到应有的赔偿或者补偿。我们会及时审核上报,主动争取,确保救助的公平公正。同时,我们还会联合司法局、妇联以及点点居住地民政、教育、人社部门,共同对点点开展心理辅导、生活帮助等多元帮扶,为这个家庭解除后顾之忧。”宝鸡市检察院第八检察部主任鲜光辉说道。
在办理该案过程中,宝鸡市检察院市、县联动,推进命案办理模式创新,依托大数据法律监督模型助力司法救助工作提质增效,通过构建全市检察机关“命案关爱办防救治一体化”工作机制,建立完善司法救助与社会救助衔接等一系列措施,用检察“力度”提升民生“温度”,切实提升群众的幸福感、获得感。该机制被市委改革办和市委政法委确定为全市重点改革事项,经验做法被最高检转发交流。(记者 史红海 通讯员 白焘 杨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