咸阳:锚定“国之大者”,聚力当好农业检察卫士

来源:检察日报 2024-11-15 17:07

近日,西北农特产品电商销冠——西域美农厂区内,一幅热火朝天的忙碌景象,装满农产品的包裹整装待发,即将发往全国各地。

从5000元起家,到实现年销售额10亿元,西域美农入驻陕西省武功县已13年,2021年,该企业被确定为陕西省农业产业化重点农业企业,在品牌繁荣发展的背后,也潜藏着诸多法律风险。

“公司品牌影响力扩大后,保护知识产权、落实食品安全责任等方面的法律诉求日益迫切。”今年初,西域美农武功片区负责人李明明来到武功县检察院说道。随后,该院为该企业提供了一系列专业法律服务,详细讲解知识产权侵权类型、辨别方式、知识产权归属约定、食品安全法律责任等内容,实实在在为当地农产品网络销售提供检察助力。

咸阳地处关中平原,农业产业资源密集。为服务保障区域农业发展,咸阳市检察机关主动将检察履职融入服务农业发展中,重点围绕粮食安全、耕地保护、地理标志保护、品牌建设、服务保障特色现代农业等方面,以项目化管理方式,部署开展农业检察保护6个板块16项活动,锚定“国之大者”,聚力当好农业检察卫士。今年以来,咸阳市检察机关办理涉农刑事案件30件,办理涉农民事案件51件,立案办理涉农公益诉讼案件316件。

坚持高质效办案,助力农业高质量发展

咸阳市检察机关遵循涉农案件办理规律,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涉农案件,以办案实效为农业发展提供坚实的司法保障。为构建全市农业检察上下联动、左右互融一体化履职格局,加强跨部门、跨院际协作,咸阳市检察院成立了全市农业检察联合办案组。

坚持“四大检察”齐发力,深耕涉农案件办理。泾阳县检察院办理高标准农田保护案时,依法推动行政监管部门履行耕地保护和粮食安全生产监管职责,修复高标准农田320亩,被最高人民检察院评选为助力高标准农田建设典型案例。

深化专项监督,着力推动社会治理

咸阳市检察机关扎实开展“耕地保护”“地理标志保护”“涉老字号、非物质文化遗产知识产权保护”“农业知识产权检察监督”等专项活动,依法严惩种业、农资、假冒伪劣农产品、农业核心技术、假冒老字号农产品等违法犯罪行为。精准服务现代农业,助力农业新质生产力发展。

在办理1起涉案金额达500万元的农产品网络销售假冒注册商标刑事案件过程中,检察机关通过制发检察建议方式,有效提升“泾阳茯茶”“武功猕猴桃”“兴平辣椒”“永寿槐花蜜”等地理标志保护质效,通过检察监督履职,督促相关部门制定地理标志管理细则。

构建农业检察综合保护体系,服务保障新质生产力发展

为构建农业检察综合保护体系,咸阳市检察机关全面走访市域内78家农业重点企业,发放并收回《农业知识产权法律服务调查问卷》128份,举办进农业企业宣讲18次,并开展“法治体检进村企”系列活动,发放《农业企业法律风险提示手册》300余份,提示企业生产经营时做好品牌商标保护。

与此同时,咸阳市检察机关以开展“一站式”服务为宗旨,与相关企业建立13个知识产权检察保护联系机制,帮助农业企业建立健全知识产权保护内控机制7个,为秦都区1家农业合作社申报绿色食品标志提供法律服务,并制定了《咸阳市检察机关知识产权保护重点农业企业名录》,确定了43家农业企业进入名录。

深化沟通协作,合力保障农业发展

在深化沟通协作方面,咸阳市检察机关积极构建“司法+行政+企业+高校”农业保护联动机制,推动形成多元共治农业保护格局。两级检察院建立涉农协作保护机制12个,为合力保障农业发展赋能。

4月26日,咸阳市检察院邀请7个行政监管部门及部分农业企业代表,召开保护和促进中医药知识产权座谈会,推出《关于保护中医药知识产权十条措施》。同时,咸阳市检察院与市公安局、市场监督管理局、农业农村局共同开展了涉农领域假冒伪劣产品专项整治行动。

咸阳市检察院注重借助外脑智慧,与西安交通大学联合申报2024年陕西省检察院检察理论研究课题,着力研究农业检察工作理论和实践问题。杨陵区检察院与西北农林科技大学人文社会发展学院签订《检校合作框架协议》。

“回首过去一年的检察实践,咸阳市检察机关用实际行动助力乡村振兴。展望未来,我们必将接续奋进,立足监督办案,聚力当好农业检察卫士。”咸阳市检察院检察长刘向东表示。(廖静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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