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山细雨”润花开——商洛市检察机关打造品牌保护未成年人成长
来源:西部法制报 2024-03-29 16:11
司法保护是未成年人权益保护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在未成年人健康成长过程中发挥着重要作用。近年来,商洛市检察机关以“三有”争创为切入点、以打造“商山细雨”未检品牌为抓手,充分发挥“四大检察”职能,严格落实“捕、诉、监、防、教”一体化办案模式,用心用情办好每一起涉未成年人案件,多措并举呵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
惩教结合 营造良好成长空间
商洛市检察机关始终坚持“宽严相济、惩教结合”的原则,自2021年以来共办理涉未成年人案件156件298人。针对侵害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犯罪,商洛市检察机关始终保持“零容忍”严厉惩治态度,引导侦查取证,从严从快批捕、起诉,确保罚当其罪。同时,商洛市检察机关对未成年人犯罪案件,严格贯彻“教育、感化、挽救”方针,积极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附条件不起诉78件89人,并依法开展精准帮教工作。
针对未成年受害人,商洛市检察机关积极构建“司法救助+民政保障+慈善慰问”的多元化救助体系,3年来累计司法救助未成年受害人25人,发放司法救助金120余万元。商洛市人民检察院连续13年开展关爱涉案困境儿童救助帮扶活动,对35名涉案未成年人累计救助200余次,发放救助金、物资共计8万余元。商洛市检察机关还建立了“未检+慈善”机制,向17个家庭的31名涉案未成年人累计发放慈善慰问金7.2万元,提升了救助质效。
商洛市检察机关与民政部门建立健全工作协调机制,对于涉案的事实无人抚养儿童、残疾儿童、困境儿童,监督协调相关职能部门和未成年人保护组织依法履行临时照料、长期监护等职责,合力守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
普法宣讲 提升自我防护能力
以“抓前端、治未病”为原则,商洛市检察机关扎实推动“法治副校长”机制。三年来,全市两级检察院85名“法治副校长”先后在120所学校,围绕预防校园欺凌、宪法等内容开展法治宣讲120场次。
商洛市检察机关还联合团委、学校、公安机关、司法行政机关等,积极开展“红领巾”法学院法治实践活动。在“走出去”开展法治宣传的同时,商洛市检察机关还采取“请进来”的方式,邀请在校学生走进检察院、未检工作基地,深入了解未成年人保护工作,扎实推动沉浸式法治教育。商洛市人民检察院未成年人检察工作基地自2022年3月投入使用以来,已累计接待社会各界参观60余场次,为在校学生开展法治教育,有效增强了未成年人的法治意识,提升了未成年人自护能力。
协作沟通 守护未成年人利益
围绕公益诉讼检察工作,商洛市检察机关充分发挥法律监督职能,不断加强与相关部门沟通协作,凝心聚力,依法督促行政主管部门加强对未成年人保护领域的监管力度。2023年,商洛市检察机关针对在办案中发现的校园安全管理、宾馆住宿行业管理、强制报告制度落实等方面存在的漏洞,积极开展综合履职,以制发检察建议、磋商会谈等方式,与相关行政机关共同推进行业治理,进一步织密未成年人保护网。
商洛市检察机关积极构建集惩治犯罪、教育矫治、有效治理于一体的未成年人保护法律监督体系。3年来,商洛市两级检察院就涉未成年人案件,向审判机关提出抗诉3件,发出纠正违法意见13份;对于侦查机关存在的侦查活动违法情况,提出纠正意见25份;针对办案中发现的监护人履职不到位问题,发出督促监护令45份,督促监护人履行监护职责并定期跟踪监护情况。商洛市人民检察院与市妇联、民政、教育、关工委等部门建立了15项协作机制,促进相关部门进一步落实职责。
2023年,商洛市人民检察院被全国妇联授予全国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先进集体,探索创建的“‘五化’模式探索有效预防侵害未成年人犯罪机制”荣获全省检察机关首届十大改革创新项目;丹凤、洛南县检察院被团中央命名为“青少年维权岗”。商洛市人民检察院未检办负责人表示,下一步,商洛市检察机关将进一步履行好未检职能,联合各方主体共同发力,为守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贡献检察智慧和力量。(杨小芳 记者 李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