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检察:以“数字革命”赋能监督促进治理
来源:陕西日报 2024-02-08 17:17
2月1日,陕西省人民检察院数字检察中心正式启动运行。该中心集数据治理分析、监督模型应用、案件智能办理、线索研判管理等功能于一体,实现指挥调度一体化、线索流转一体化、类案监督一体化、态势分析一体化,是落实最高检数字检察建设规划关于基础环境建设的标志性成果,将有力推动全省数字检察工作提档升级。
“如今,检察官足不出户便可以利用检察大模型、人工智能技术,对案件信息进行要素智能抽取、数据智能分析,办案质效得到进一步提升。通过大数据的关联分析、深度挖掘,把信息技术作为法律监督的‘生产力’,陕西三级检察机关业务部门与技术部门融合的主动性越来越足……”陕西省人民检察院检察技术部主任范继东说。
2022年10月,陕西省陕北高原地区人民检察院在办理督促追缴环境保护税行政公益诉讼案时,针对发现的非法排污、施工扬尘未履行环境保护税问题,通过搭建“督促税务部门征收环境保护税检察监督模型”,理清了需要关注和联动的工作事项。同时,依据多项法律条款及税务、生态环境部门的职能,抽丝剥茧、层层深入,办案检察官从归纳出的各组数据里核查出问题所在,最终精准查明1家企业非法排污未履行环境保护税的事实。此后,在大数据的助力之下,陕北高原地区人民检察院开展类案专项监督,共追缴生态环境税税款3万余元,核查出10家企业存在漏缴情况,取得了良好效果。
2022年以来,陕西检察机关依法能动履职,通过搭建国土资源、耕地保护、污水治理等模型,护航经济社会健康发展。各地检察机关还紧贴人民群众急难愁盼,搭建农民工工资保证金、未成年人保护、社保、医保、食品安全等监督模型,促进诉源治理。其中,宝鸡市眉县人民检察院探索建立“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大数据法律监督模型”,向相关行政单位发出检察建议2件,督促其积极履职。行政单位对2个项目的施工单位处以行政处罚各5万元,并督促8个项目施工单位存储农民工工资保证金380余万元,从源头上化解拖欠农民工工资的风险,依法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
陕西检察机关还将数字检察视角聚焦在基层社会治理的检察需求中,不断完善法律监督模型的种类和覆盖范围:搭建毒驾隐患治理模型,解决交警部门因数据壁垒产生的监管漏洞,通过道路安全设施隐患治理,提升人民群众对道路交通安全的平安满意度;搭建快递行业无证驾驶、医疗美容行业违法经营活动、污水处理设施不规范运行等监督模型,发现个案背后深层次的体制机制问题,深入监督、精准监督、有效监督,以此促进基层社会治理。
大数据法律监督模型是开展数字检察办案的主要工具。据悉,截至2023年底,陕西检察机关共研发大数据法律监督模型249个,覆盖“四大检察”、11项业务,其中“看守所巡回检察法律监督模型”“污水处理设施不规范运行破坏水质类案监督模型”获得第二届全国检察机关大数据法律监督模型竞赛二等奖和三等奖。
突显数字检察工作成效,不仅体现在模型构建的数量上,更要抓实模型质量、提升及应用效果。
为此,陕西检察机关将数字检察作为“一把手”工程,由省检察院“一把手”挂帅、副检察长具体抓,将数字检察战略与业务工作融为一体,一体筹划、一体推进,在实践中不断强化省院数字办统筹协调,业务部门指导督促,市级院模型研发、区域验证、经验总结,基层院个案梳理、规则提炼、实战应用;通过开展检察机关首届检察技术创新比赛、大数据法律监督模型竞赛,培育优秀作品;结合主题教育开展“走基层解难题”活动,现场解决基层数字检察难点痛点,为数字检察提供技术支撑。截至目前,陕西省人民检察院数字检察中心已实现全省三级123个院共建共享共用;各类法律监督模型集纳各渠道1700万余条数据,发现监督线索18278条,研判后线索核查5904条,线索成案1657件。
此外,陕西检察机关始终把人才培养作为一项重点工作来推进,打破人员类别限制,把检察官、检察官助理、检察技术人员一同纳入培训范围,以“检察官走进检察技术”活动为桥梁,加强各类人员的沟通交流,推动融合发展。在将数字检察工作纳入全省各级院工作评估体系的同时,陕西检察机关还加强与高校、科研院所、科技企业的合作,在理论研究、技术攻关、人才培养等方面共同推动数字检察深入开展。省检察院数字检察办公室先后为全省培训业务和技术骨干8批次15人。受训人员通过参与全省数字检察相关工作,在摸索上下一体化工作模式的同时,将经验做法带回到所在检察机关,以点带面推动全省数字检察工作良性发展。(记者 张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