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护知识产权 护航创新发展——陕西检察机关助力优化营商环境

来源:西部法制报 2023-04-27 10:54

创新是引领发展的第一动力,保护知识产权就是保护创新。

知识产权保护在优化营商环境中发挥着重要作用。检察保护是知识产权保护体系的重要力量,并起到了关键性作用。

近年来,陕西检察机关持续强化知识产权保护工作,深入推进知识产权检察机构、人员、职能、规则、机制专门化建设,在顶层设计、案件办理、制度创新、队伍建设等方面齐头并进,全面提升知识产权检察综合保护质效,充分发挥知识产权检察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和促进高水平对外开放的作用。

制度保障与普法同行

提升法治化营商环境

“7个市级检察院设立了保护中心,50个基层院设立了保护工作站,在96家重点企业设立了保护联系点,摸排相关线索40余条,建立制度机制58项,覆盖全省的秦创原知识产权检察保护体系逐步完善。”4月20日,省检察院第十一检察部主任李向锋接受采访时说。

据介绍,2022年,陕西检察机关开展了3个专项监督活动,受理知识产权检察刑事案件147起,挽回经济损失777.919万元;建立了知识产权检察人才库,选拔33名技术调查官,打造了高素质知识产权检察办案团队。省检察院与省知识产权局会签了《贯彻落实知识产权协同保护意见的会议纪要》,组织开展了知识产权专题宣传活动,知识产权检察保护的影响力显著提升。省检察院还制发了充分履行检察职能服务保障秦创原创新驱动平台建设的意见,从依法打击侵犯知识产权犯罪、服务保障科技自立自强等方面提出14条举措,着力优化提升秦创原法治化营商环境。

如果说制度保障是基础,那么普法教育则更能提升企业员工的法律意识,优化企业法治环境。

4月3日,西安市长安区人民检察院依托知识产权检察保护联系点,就一起公司员工职务侵占案,组织开展观摩庭审活动,让法治教育进企业,促进检企“面对面”交流。

庭审查明,2021年6月至11月,被告人韩某在担任陕西某家具制造有限公司质量管理部返修专员期间,利用职务便利,将公司生产的28件家具倒卖给客户,非法获利10.2万余元。同年12月13日,被告人韩某退还涉案资金,取得公司谅解。庭审中,韩某自愿认罪认罚。法庭以构成职务侵占罪,判处韩某有期徒刑7个月,宣告缓刑1年,并处罚金1万元。

长安区人民检察院第二检察部副主任向静说,这种涉案企业员工旁听庭审的方式,可以让“身边人”和“身边事”教育旁听者,让警示教育更加深刻,也能起到以案释法、以案促改作用,提升企业员工法律意识,优化企业法治环境。

定期走访

给中小微企业“硬核”保护

“处于初创阶段的中小微企业往往将注意力集中在如何开拓市场等经营问题上,忽略了对知识产权的保护。一旦发生侵害知识产权的犯罪,如不及时启动维权保护,对企业造成的损失将不可估量。”西安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官芦婧瑶说。

2019年,刘某甲与邹某商议,由邹某生产假冒西安市某科技有限公司生产的“优洁士”“优露清”品牌洗涤产品,刘某甲收购后对外销售。

随后,邹某通过网络购买清洁剂原液以及瓶子、贴标等,在家中将原液稀释后灌装成假冒的西安市某科技有限公司生产的“优洁士”“优露清”品牌洗涤产品,并销售给刘某甲。刘某甲在销售过程中,也在家中灌装假冒的“优洁士”“优露清”产品并销售。刘某乙、游某、吴某等三人在明知刘某甲出售的“优洁士”“优露清”品牌产品为假冒商品的情况下,仍然购买并通过网店高价对外销售。

经西安市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2021年6月,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以假冒注册商标罪,分别判处刘某甲、邹某有期徒刑4年6个月和1年8个月,并处罚金;以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分别判处刘某乙、吴某、游某有期徒刑1年8个月至1年10个月,并处罚金。‍

“案件判决后,检察院从企业联络人处了解到,市场上仍有大量假冒该企业的产品,便决定将该企业列为西安市人民检察院知识产权联络点,定期走访企业,帮助企业解决遇到的法律问题。”芦婧瑶说。近年来,检察机关通过及时梳理线索,共打击侵犯该企业知识产权案件11起,惩处涉案嫌疑人21人。

形成证据链

用大数据思维关联线索

在办理侵犯知识产权犯罪案件中,科技手段发挥着重要作用。

2020年3月6日,宜君县公安局接到一起利用快递物流销售假冒高档白酒的报案。案件批捕后,嫌疑人姜某拒不交代犯罪事实。由于姜某发快递时,使用的是他人身份信息,并编造了虚假姓名,频繁更换多个手机号和微信号,办案机关无法调取案发期间姜某发送快递的全部记录。

“隐蔽性强、直接证据少、指控犯罪难。如何对这种新型犯罪取证,对办案人员来说是很大的挑战。”该案承办检察官樊军民说。在审查中,检察人员结合犯罪嫌疑人供述、快递公司员工证言,重点梳理分析了犯罪嫌疑人使用的多个手机号和微信号,查找关联信息,最终形成了完整的证据链。

经查,2016年2月至2017年5月,姜某、熊某购买了无商标标识的白酒,由朱某联系造假人员,将无商标白酒制造、包装成高档白酒,并通过快递发给消费者。侯某从熊某处购买假冒高档白酒后,伙同他人通过电话、微信,推销假冒注册商标的白酒。2022年8月17日,宜君县人民法院以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分别判处姜某等8名被告人有期徒刑1年6个月至6年6个月,并处罚金。

今年,陕西检察机关充分认识知识产权保护和秦创原建设对于陕西高质量发展的重大意义,以全省“三个年”活动为契机,切实将服务保障秦创原建设作为政治责任、法治责任、检察责任,依法能动履职,综合运用“四大检察”职能,以精准检察服务为秦创原建设保驾护航,为奋力谱写陕西高质量发展新篇章贡献新的检察智慧和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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