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2023年度立法计划公布
来源:西部法制报 2023-04-27 09:02
日前,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陕西省人民政府2023年度立法计划》,力争在今年完成的重点立法项目共25件,条件成熟时提请省人大常委会审议的预备项目共12件,需要进一步调研、论证,待条件成熟后提出的调研项目共18件。
力争在今年完成的重点立法项目中,需提请省人大常委会审议的地方性法规项目共15件,包括陕西省涉案财物价格鉴定条例(修订)、陕西省警务辅助人员条例、陕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办法(修订)、陕西省行政执法监督条例、陕西省安全生产条例(修订)、陕西省知识产权保护和促进条例、陕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办法(修正)等;需制定出台的规章项目共10件,包括陕西省行政区域界限管理办法(修正)、陕西省老年人优待服务办法(修正)、陕西省《征收教育费附加的暂行规定》实施办法(修正)、陕西省火灾高危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修正)、陕西省工程建设活动引发地质灾害防治办法(修正)等。
条件成熟时提请省人大常委会审议的预备项目共12件,包括陕西省档案条例(修订)、陕西省学前教育条例、陕西省电动自行车管理条例、陕西省志愿服务促进条例(修订)、陕西省城乡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陕西省节约用水条例、陕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家庭教育促进法》办法(修订)等。
需要进一步调研、论证,待条件成熟后提出的调研项目中,地方性法规项目共12件,包括陕西省高质量项目服务促进条例、陕西省文旅产业发展促进条例、陕西省邮政快递条例、陕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教育法》办法(修订)等;省政府规章项目共6件,包括陕西省企业信用监督管理办法(修订)、陕西省农村住房建设管理办法、陕西省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管理办法等。
《立法计划》提出,各起草单位要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坚持以新发展理念引领高质量发展,聚焦科技创新、民生保障、生态环境保护、优化营商环境、安全生产和社会治理等重点领域、新兴领域,着力解决人民群众和市场主体急难愁盼问题,充分发挥立法的引领规范和推动作用,深入推进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为奋进中国式现代化新征程、谱写陕西高质量发展新篇章提供有力法治保障。
《立法计划》要求,各起草单位要提高政治站位,切实加强党对立法工作的领导;要创新立法机制,切实强化科学民主依法立法措施;要提升立法质效,切实抓好法规规章立法计划的执行,确保高质量完成年度立法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