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力守护“她”——陕西检察机关落实妇女权益保障侧记
来源:西部法制报 2023-03-10 09:20
“感谢各位检察官,是你们把妮妮找回来了!”2月6日,70多岁的任某拉着兴平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官的手,满含热泪地说。
2022年4月,最高检、全国妇联联合下发通知,决定开展“关注困难妇女群体,加强专项司法救助”活动。兴平市人民检察院积极响应,安排干警对辖区住户进行走访。在住户南某芳家,干警得知其孙女妮妮外出务工已近5年,一直没有音讯。了解情况后,兴平市人民检察院干警历经3个月的走访、查询,成功将妮妮寻回。
自“关注困难妇女群体,加强专项司法救助”活动开展后,陕西省各级检察机关围绕“凡是符合救助条件的困难妇女,均应当及时提供救助帮扶”的目标,积极开展相关工作,通过依法能动履职,关爱“半边天”、守护“她”权益。
“我们要把这项活动作为当前深化妇女权益保护的重要载体和举措,在救助重点、救助方式、救助力度、救助效果上下功夫,帮助困难妇女及其家庭摆脱生活困境。”在陕西省人民检察院联合省妇联召开的“关注困难妇女群体,加强专项司法救助”座谈会上,省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苏继敏说道。
为贯彻落实该项活动,陕西省人民检察院联合省妇联出台相关方案,细化工作任务,并明确开通绿色通道、实施多元救助、开展联合回访等措施,要求各级检察机关及妇联结合当地实际贯彻执行。同时,省检察院将司法救助办案数量纳入业务核心数据,作为“三有”争创目标,调动各基层院的工作积极性。
西安市长安区人民检察院联合区委社会治理办建成“长治”检察工作e站,以检察官携手网格员的形式,摸排司法救助线索,协助对案件情况进行核查,将线上延伸城乡社区与线下摸排筛选监督线索相结合,办理了一批有影响力的案件。
汉中市人民检察院则注重扩大司法救助的社会知晓度,利用“法律服务五进”“三官一律进社区”等活动,进村入户开展宣传、深挖案源,收集掌握救助对象基本资料,主动告知救助权利,扭转了案源匮乏的局面。
榆林市检察机关积极联系乡村振兴部门,将司法救助情况、申请主体、救助条件等,通过基层微信工作群发送到每个乡镇工作人员、每位驻村干部手中,推动救扶接力,促进救扶融合。
“要不是有检察官帮忙,我的家就散了!”近日,延安市安塞区人民检察院干警收到了一封令人动容的感谢信。
感谢信是司法救助申请人婷婷的奶奶送来的。婷婷是一名脑瘫患者,其父母离婚后,她常年由奶奶照料,但母亲王某一直未按协议约定支付抚养费,也从不看望女儿。2022年6月,婷婷的奶奶向安塞区人民检察院申请支持起诉。庭审中,经过检察官和法官共同努力,双方当庭达成调解协议。
尽管庭审结束了,但检察官帮助婷婷的脚步却没有停下。
在了解到婷婷的家庭承担不起大额手术费后,安塞区人民检察院决定对其进行司法救助。2022年8月,该院控申部门经审查,认为婷婷符合司法救助条件,遂组织干警上门召开不公开听证会,向婷婷发放了3万元司法救助金。该院还积极协调安塞区残联、工商联、妇联等部门,对婷婷开展多元救助帮扶,让婷婷一家人走出了困境。
“司法救助金只能解一时之急,关键是将司法救助融入社会救助,形成多方联动的局面。”陕西省人民检察院第十检察部负责人王晓东介绍。
为此,西安市蓝田县人民检察院与县妇联共同印发《关于开展“关注困难妇女群体,加强专项司法救助”活动的工作方案》;宝鸡市陈仓区人民检察院联合区妇联搭建救助帮扶困难妇女协作平台,并协调残联、乡村振兴、教育等部门落实综合帮扶措施;咸阳市渭城区人民检察院与区妇联共同印发《建立妇女权益保障协作配合机制意见》,充分保障妇女合法权益……
据统计,2022年,陕西省各级检察机关共救助困难妇女1249人,发放司法救助金1184万余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