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民事检察坚持以民为本 服务保障高质量发展

来源:陕西检察 2022-10-08 09:10

每一起民事检察案件,背后都是民心。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张军多次强调:“民事检察与老百姓利益贴得非常近,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就是扎扎实实把案件办好,让百姓感受到公平正义。”党的十九大以来,全省检察机关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切实贯彻实施民法典,以高度的政治自觉、法治自觉、检察自觉扎实履行各项民事检察监督职责,服务保障陕西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强化政治统领 提升服务大局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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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民营经济 维护公民权益”论坛现场

增强服务大局的自觉性和主动性,始终把民事检察工作放到党和国家工作大局中去思考、部署和落实。聚焦聚力营商环境优化,依法平等保护各类市场主体和企业家合法权益。从保障企业生存发展的角度出发,对于影响营商环境或企业经营的金融借款、投资、买卖、劳动争议等民事诉讼监督案件,加快办案节奏,及时妥善办理,防止一个官司拖垮一个企业。陕西省人民检察院抗诉的宝鸡某商贸公司与某房地产公司租赁合同纠纷案,再审改判双方继续履行“租金从不含增值税之营业额的2.5%中抽成”的合同约定,维护了来陕投资企业合法权益,也对各商事主体依约诚信经营起到了积极引领作用。

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指示精神,以民事检察监督助力黄河流域生态环境保护。陕西省人民检察院抗诉的王某龙确认合同无效案,合同双方约定转让位于黄河支流禁采区的砂场,合同履行后非法采砂行为将影响河道行洪畅通及生态环境。检察机关以案涉合同损害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应认定无效为由提出抗诉。通过检察监督保护了黄河干流及主要支流河床生态功能,维护了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治理秩序。案件入选全国检察机关服务保障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典型案例。

强化政治统领 提升服务大局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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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织开展“美好生活·民法典相伴”主题宣传活动

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畅通司法救济渠道,进一步加强对虚假诉讼、程序严重违法、裁判显失公平等突出问题的监督。各级检察机关坚持法定性与必要性相结合的监督标准,优化监督方式手段,不断落实精准监督要求,推动全省民事再审检察建议采纳率、抗诉再审改变率、审判及执行检察建议采纳率逐年上升。聚焦民事审判、执行活动的重点环节、关键节点,坚持一案多查、对事监督与对人监督并重,发现、查处深层次违法行为,将检察监督做成“刚性”,切实维护司法公正。

府谷县人民检察院在办理一起民间借贷纠纷案件时发现案件涉嫌虚假诉讼,主动依职权启动监督,同时纠正了虚假调解书及错误执行裁定,为国家挽回税收60余万元,4名诉讼参与人、2名司法人员被追究刑事责任,彰显了民事检察的监督质效和权威。

2019年7月,陕西省人民检察院部署开展了全省虚假诉讼领域深层次违法行为监督专项活动。截至2021年年底,各级检察机关办理虚假诉讼监督案件338件,充分发挥了检察机关惩戒、打击虚假诉讼的职能作用。陕西甲实业公司等公证执行虚假诉讼监督案入选最高检第十四批指导性案例。在办案实践的基础上,各级检察机关积极与法院、公安等相关机关建立惩治民事虚假诉讼的联合工作机制,推动虚假诉讼社会多元综合治理,为维护司法权威和社会诚信贡献了检察力量。

强化能动履职 彰显社会治理效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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追回被拖欠的劳动报酬发放现场

主动、能动回应人民群众“急难愁盼”,将“以人民为中心”落得更实更细。陕西省人民检察院部署开展了全省民事支持起诉和“办‘小案’ 暖民心”两个专项活动。各级检察机关坚持“‘小案’不小看、‘小案’不小办”,以“如我在诉”境界,集中办理了一批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民事检察案件,体现了民事检察保障民生的“大作为”。汉中市人民检察院主动将民事支持起诉融入全市创建“无欠薪”城市工作大局。近年来,市县两级检察机关通过支持起诉、检察和解等方式为494名农民工追回被拖欠的劳动报酬300万余元,与法院、公安、相关行政部门和社会团体,建立了《汉中市检察机关办理民事检察支持起诉案件办法(试行)》等14项工作机制,为涉诉困难群众申请民事支持起诉开辟了“绿色通道”,让这项解民忧、办实事、惠民生的工作走得更加长远。

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探索检察环节矛盾纠纷实质性化解。宝鸡市人民检察院制定了《民事监督案件和解息诉工作制度》,依法规范有序开展民事检察和解。综合衔接运用检察和解、公开听证、人民调解、司法调解、支持起诉、司法救助等程序,对一些发生在基层、标的额小、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申请监督案件,成功促成纠纷实质性化解,实现了“案结事了人和”。佛坪县人民检察院在办理一起追讨欠薪支持起诉案件时,创新办案方式,探索将检察和解与人民调解、司法确认程序有效衔接,赋予了检察和解强制效力,及时解决了双方纠纷,避免了维权诉讼的发生,完成了一次民事检察参与推进诉源治理的有益尝试。

依法延伸监督职能,助推提升社会治理法治化水平。将监督办案与查补行政监管漏洞相结合,以“个案办理—类案监督—系统治理”为路径,努力实现“办理一案、治理一片、惠及一方”,推动区域治理法治化、现代化。武功县人民检察院在办理一起物业服务合同纠纷案件中,针对无资质违规进入物业服务行业以及物业服务企业违规使用、挪用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等问题向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发出社会治理类检察建议。县住建局接受建议后,组织对全县住宅维修基金收缴情况进行专项排查,追缴资金300余万元,并对该县物业服务企业经营、管理情况进行全面核查、规范,解决了一些群众反映强烈的物业纠纷。物业服务关系千家万户。这件民事检察“小案件”,推动解决了影响群众生活的“烦心事”,让老百姓感受到了实实在在的检察监督效果。

海阔天空好扬帆,乘风破浪谱新篇。作为与人民群众切身利益联系最直接、最紧密的一项检察业务,陕西民事检察将始终坚守以民为本的初心,应民呼、解民忧,在履职办案中做实“人民至上”,为谱写陕西高质量发展新篇章作出更大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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