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杨凌出台8项金融措施支持种业高质量发展

来源:杨凌融媒体中心 2022-02-18 21:03

近日,杨凌示范区出台《金融支持种业发展的若干措施》(简称若干措施),进一步加大金融对种业企业支持力度,加快中国(旱区)种业硅谷建设,推动示范区在更高层次上履行国家使命实现高质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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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干措施》围绕信贷投放、信贷产品创新、贴息补助等8个方面制定,主要有:

8项金融措施——

1、加大种业企业信贷投放。加强货币政策引导,推动信贷资金向种业倾斜,运用支农、支小再贷款等工具加大对种业企业的信贷支持。对于推进种业企业首次获得贷款且金额超过50万元的,给予金融机构每笔3万元奖励。对种业企业年新增信贷投放金额累计超过1000万元的金融机构,按照新增贷款投放金额的1%给予奖励,对单家金融机构的年度奖励总额不超过100万元。

2、加大种业信贷产品创新。探索“创新平台+银行+担保+保险+投资+企业”的新型融资联动模式,引导金融机构扩大贷款抵质押范围,探索开展品种权、生物资产、育种制种设备等抵质押贷款和产业链融资业务创新。

3、加大贴息补助。对获得新增银行贷款、专业股权机构约定固定投资回报或公开市场债券融资的,经申报审批后,按融资总额一年期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基准利率的50%给予补贴。单户企业每年最高补助不超过50万元。

4、完善贷款风险补偿机制。对于金融机构支持种业企业发生不良贷款的,单笔不高于500万元(含)的贷款,按照银行实际承担损失额的40%进行补偿;对于单笔超过500万元但不高于1000万元(含)的贷款,按照金融机构实际承担损失的30%进行补偿。对农村承包土地经营权抵押贷款、生物资产抵押贷款、品种权质押贷款等创新贷款产品给予一定倾斜,单笔不高于1000万元(含)的贷款,按金融机构实际承担损失额的80%进行补偿。

5、加大融资担保支持。对种业企业通过担保机构获得的单笔200万元以下的担保贷款,免收担保费;单笔超过200万元但不高于1000万元(含)的担保贷款,担保费按1%执行。对于担保公司支持种业企业发生担保代偿的,免收担保费的业务,按担保公司实际承担损失额的60%进行补偿;年担保费费率在1%以下(含)的业务,按照担保公司实际承担损失额的50%进行补偿;年担保费率在1%(不含)-1.5%(含)以下的业务,按照担保公司实际承担损失额的40%进行补偿;对年担保费率在1.5%(不含)-2%(含)的业务,按照担保公司实际承担损失额的30%进行补偿。

6、加大种业保险产品创新。创新开发适合示范区推广应用的蔬菜和水果制种保险品种,争取纳入省级支持的创新试点,予以财政补贴。积极推进通过制种保险保单质押实现贷款增信,扩大种业企业贷款保证途径。鼓励探索开展种业收入保险和科技保险创新,降低种业科技创新项目的融资风险和成本。

7、拓宽种业企业直接融资渠道。以示范区母基金为主导,积极争取省级引导基金和社会资本支持,发起设立种业产业基金,支持示范区种业企业创新创业、招商引资和兼并重组。引进天使投资、风险投资、创业投资基金等支持区内种业企业,按照相关政策规定予以投资奖励。对种业企业在多层次资本市场发行债券、上市融资的,按照示范区现行政策分阶段分层次给予奖励。探索涉及种业的知识产权证券化融资,参照支持债券融资标准给予奖励和贴息。

8、建立协同服务机制。发挥示范区管委会与陕西银保监局、陕西省农业农村厅、人民银行西安分行四方支持杨凌种业发展常态化协调机制作用,建立金融产品服务与种业发展政策、信息、项目、专家等有效对接机制。搭建银企对接平台,定期组织种业企业专场银企对接,提供融资路演、政策宣讲服务,促进银企精准对接。加大与中央、省级金融机构联系,争取更多政策和外部资源支持示范区种业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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