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有所养——残疾人养老保险的“榆阳”模式

来源:西部网 2023-12-15 10:44

为进一步完善榆林市榆阳区残疾人社会保障体系,强化区残联党组政治功能,巩固“我为群众办实事”活动成果,保障残疾人基本生活,榆阳区残联党组率先在全省范围内创新中低收入残疾人缴纳养老保险试点工作,探索残疾人养老保险补贴机制,解除残疾人后顾之忧。

书记下沉解民情,走访调研“定政策”

2020年2月,刚刚担任榆阳区残联党组书记的姚轩经常下沉到各乡镇街道走访,与残疾群众“拉拉话”。听得最多的是这样的声音——“我老了以后,娃娃残疾着了,以后的生活怎么办?”“我现在还能做生活,以后老了,不得动了,拖累儿女呀。”如何为残疾人解决养老问题,成了新书记上任的头等大事。他最初设想给残疾人缴纳灵活就业的职工养老保险7000元,但经过与职工养老经办对接后,养老保险基准值7000元以每年10%递增,15年后残疾人自筹部分的费用过高,残疾人家庭无力缴纳;后来又积极对接区城乡居民养老经办中心,确定了符合残疾人家庭实际的3000元养老保险标准,并初步起草《榆阳区提高中低收入残疾人缴纳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制度改革试点工作提案》。

党员结对一对一,遍访群众“全覆盖”

按照区委组织部《关于深入开展农村基层党组织助残扶贫工作的实施方案》和区残联《关于开展榆阳区残疾人缴纳养老保险问卷调查的通知》文件要求,组织动员党员干部与残疾人户“一对一”结对帮扶,联合残疾人专委对全区1.3万余名残疾人进行入户走访,掌握特殊群体基本生活状况,了解他们的困难诉求,并详实填报《榆阳区残疾人缴纳养老保险统筹问卷调查表》,共发放调查表1.5万余份。

区委统筹凝合力,协调各方“大联动”

区委常委会专题研究《榆阳区残疾人联合会改革方案》,特别强调要创新开展残疾人养老保险试点工作,探索残疾人缴纳养老保险补贴机制,切实解决残疾人后顾之忧。区委副书记、区长崔飞召开区政府常务会专题研究《榆阳区提高中低收入残疾人缴纳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制度改革试点工作提案》,定期督导询问工作进度。区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经办中心、区税务局、区民政局、区乡村振兴局、区财政局各司其职,合力推进,基层乡镇街道组织实施,具体落实,形成“党委领导、残联协调、部门支持、基层实施、残疾人参与”的工作机制,助力残疾人养老保险改革试点工作落实落地。

精准识别分档次,待遇领取“高保障”

榆阳区残疾人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标准,由原来300元提高到3000元,从45周岁开始至59周岁,连续缴纳15年,累计缴纳养老保险本金45000元,分为个人缴纳、财政补贴两部分。其中个人缴纳部分按照残疾等级分类:一级个人自费每人每年500元;二级个人自费每人每年600元;三级个人自费每人每年800元;四级个人自费每人每年1000元。剩余部分由区级财政补贴资助。按要求连续缴满15年且年满60周岁的中低收入残疾人,每年将享受不少于1万元的养老金。目前,共有380名中低收入残疾人享受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补贴政策,累计财政补贴150万元。

支部联建筹善款,爱心募捐“兜底子”

针对部分残疾人生活困难无法缴纳自费部分,区残联党支部积极对接区直工委、区煤炭局党支部、慈善协会党支部以及15个煤矿企业党支部,采取线上+线下的慈善募捐活动,号召各系统党员干部和公益团体关心关爱残疾人,共募集爱心资金400万元,确保困难残疾人“应保尽保”。

此次养老保险试点工作,既符合全区残疾人对美好生活的向往需求,也满足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一个残疾人都不能少的目标,彻底解除残疾人后顾之忧,使残疾人老有所养、老有所依。

精彩推荐

更多推荐

下拉更多推荐

应用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