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鲸鱼沟鹿塬水库等河流和水利工程管理与保护范围的通告
来源:县水务局 2022-03-01 11:39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水库大坝安全管理条例》、《陕西省河道管理条例》《陕西省水工程管理条例》《西安市河道管理实施办法》等法律法规及《陕西省河湖和水利工程管理范围及保护范围划界技术指南》规定,现将鲸鱼沟、鹿塬水库等河流和水利工程管理与保护范围通告如下:
一、河流和水利工程管理范围和保护范围
(一)河流
1.管理范围
鲸鱼沟蓝田段为无堤防河道,管理范围包括设计洪水位线之间的河道、水域及设计洪水位线向外10米的护岸地。
2.保护范围
保护范围为管理范围线向外延伸10米之间的区域。
(二)水库
1.管理范围
(1)工程管理范围
鹿塬水库、汤峪水库、赛峪水库、东风水库、白马河水库、陶沟水库、李家沟水库、宋寨水库、三岔河水库、侯家河水库和冯家沟水库工程管理范围为大坝上游坝脚线向上游延伸50米,大坝下游坝脚线向下游延伸100米,左右岸坝端开挖线向外各延伸20米之间的区域。
(2)库区管理范围
鹿塬水库、汤峪水库、赛峪水库、东风水库、白马河水库、陶沟水库、李家沟水库、宋寨水库、三岔河水库、侯家河水库和冯家沟水库库区管理范围为校核洪水位高程线以内区域。
2.保护范围
(1)工程保护范围
鹿塬水库、汤峪水库、赛峪水库、东风水库、白马河水库、陶沟水库、李家沟水库、宋寨水库、三岔河水库、侯家河水库和冯家沟水库工程保护范围从其工程管理范围线向外延伸,上下游向外延伸100米,两侧向外延伸50米之间区域。
(2)库区保护范围
汤峪水库、赛峪水库、东风水库、白马河水库、陶沟水库、李家沟水库、宋寨水库、三岔河水库、侯家河水库和冯家沟水库均为山丘区水库,其库区保护范围为两岸管理范围线以上至第一道分水岭脊之间的区域。
鹿塬水库为平原区水库,库区保护范围为管理范围线向外延伸300米之间的区域。
(三)灌区
1.管理范围
(1)九间房灌区,挖方渠道管理范围包括渠道、渠岸(渠岸宽度1.5米);填方渠道管理范围为两侧设计渠堤外坡脚线以内区域。
(2)岱峪灌区,挖方渠道管理范围包括渠道、渠岸(渠岸宽度2米);填方渠道管理范围为两侧设计渠堤外坡脚线以内区域。
(3)辋灞渠灌区,挖方渠道管理范围包括渠道、渠岸(渠岸宽度2米);填方渠道管理范围为两侧设计渠堤外坡脚线以内区域。
(4)汤峪灌区,干渠挖方渠道管理范围包括渠道、渠岸(渠岸宽度2米),支渠挖方渠道管理范围包括渠道、渠岸(渠岸宽度1.5米);填方渠道管理范围为两侧设计渠堤外坡脚线以内区域。
2.保护范围
(1)九间房灌区,渠道保护范围为管理范围线向外延伸2米之间区域。
(2)岱峪灌区,渠道保护范围为管理范围线向外延伸2.5米之间区域。
(3)辋灞渠灌区,渠道保护范围为管理范围线向外延伸3米之间区域。
(4)汤峪灌区,干渠渠道保护范围为管理范围线向外延伸2.5米之间区域;支渠渠道保护范围为管理范围线向外延伸2米之间区域。
以上河流和水利工程管理范围与保护范围具体以实际界址点位为准。
二、河道和水利工程管理范围和保护范围内的整治、利用、保护及其他相关活动,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水库大坝安全管理条例》《陕西省河道管理条例》《陕西省水工程管理条例》《西安市河道管理实施办法》等法律法规规定。
三、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蓝田县人民政府
2022年2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