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2030年陕西妇女儿童发展规划出炉 保障措施更加具体细化
来源:西安新闻网 2022-01-04 18:42
记者从陕西省妇联获悉,《陕西省妇女发展规划(2021-2030年)》、《陕西省儿童发展规划(2021-2030年)》(以下简称“新规划”)日前正式颁布实施。
2011-2020年“两个规划”主要目标基本实现
2011—2020 年陕西省妇女儿童发展“两个规划”颁布实施以来,全省妇女儿童发展进入了新的历史阶段。终期评估显示,2011-2020年“两个规划”主要目标基本实现,妇女儿童发展取得了显著成效,全省妇女儿童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显著增强。
妇女儿童健康状况明显改善,孕产妇死亡率从2010年的35.98/10万下降到7.48/10万,婴儿死亡率由2010年的11.92‰下降到2.93‰,达到全国先进水平;妇女儿童受教育程度不断提高,男女受教育差距进一步缩小,取得初中高级职称的女性占比达到51.45%,学前教育毛入园率从2010年的50.95%提高到93.03%,普通高中在校生中女生占比达49.99%,普通高校在校女生占比达48.31%;妇女半边天作用充分发挥,在脱贫攻坚中不让须眉,在抗击疫情中勇挑重担,参与经济社会发展的能力和贡献率明显提升,全省就业人员中女性占比达到45.32%;妇女参与决策和管理的途径更加多元,在社会和家庭生活中的独特作用进一步彰显,社会保障和福利水平稳步提升,成长发展环境进一步优化,尊重和关爱妇女儿童的社会氛围进一步形成,合法权益得到更好保障。广大妇女姐妹进一步实现平等发展、全面发展,少年儿童进一步实现优先发展、健康成长。
新规划把妇女和儿童的发展放在了更加突出和重要位置
《陕西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中,把妇女和儿童的发展放在了更加突出和重要的位置。未来十年,在人口老龄化进程加快以及国家生育政策发生重大调整的新形势下,陕西妇女儿童的发展也将迎来了新的机遇和挑战。
“新规划”由“序言”、“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总体目标”、“发展领域、主要目标和保障措施”、“组织实施”和“监测评估”五部分组成。其中,妇女规划共设置健康、教育、经济、参与决策和管理、社会保障、家庭建设、环境、法律8个领域,提出77项主要目标和91项保障措施;儿童规划共设置健康、安全、教育、福利、家庭、环境、法律保护7个领域,提出70项主要目标和90项保障措施。
新规划既保持了延续性,又具有新的特色和亮点。一是突出坚持党对妇女儿童工作的全面领导。二是把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贯穿始终。强调加强公共服务体系和制度机制建设,强调重点保障特殊困难妇女儿童群体权益,缩小妇女儿童发展的城乡、区域、群体差距。三是注重对广大妇女儿童的思想政治引领和思想道德教育。四是注重引导支持妇女儿童发挥主体作用。妇女规划强调“共建共治共享”,儿童规划强调“鼓励儿童参与”。五是根据国家新两纲精神和工作需要,增加了“妇女与家庭建设”、“儿童与家庭”和“儿童与安全”领域。
与国家新两纲相比,新规划既全面落实国家纲要各项目标任务,又体现了我省特色。一是主要目标方面提出的定性和定量指标更加符合我省经济社会发展实际。健康、教育、家庭和环境领域的部分指标超过全国纲要指标,妇女参政领域的主要目标更加细化。比如,新增了普惠性幼儿园覆盖率、适龄残疾儿童义务教育入学率、未成年人救助保护机构和儿童福利机构建设、家庭教育指导服务中心建设等目标。
二是保障措施方面更加具体和细化,体现出陕西特色。比如,健康领域提出要深入实施“健康陕西行动”和“三秦母亲健康行动”、省市县都有1所政府举办的标准化妇幼保健机构、“加强先天性心脏病、听力障碍、遗传代谢病确诊病例的早期干预”等具体措施;环境领域提出加强社会工作专业队伍建设和巾帼志愿服务组织发展、实现市级妇女儿童活动中心全覆盖、鼓励支持有条件的县区建设妇女儿童活动中心、强化儿童社会和社区参与、公共空间和公共设施适儿化改造、儿童校外活动场所建设和资源共享,组织儿童参与“秦岭生态小卫士”等陕西特色活动;儿童与法律保护领域提出加强少年法庭建设,完善未成年人检察专门机构设置覆盖面,探索设立少年警务机构;支持青少年社工参与预防未成年人犯罪工作等具体措施。
三是组织实施与监测评估方面要求更加具体。组织实施部分提出了11个方面的具体要求,强调了各级政府实施规划的主体责任,各成员单位负责具体目标任务的落实。监测评估部分提出5个方面的具体要求,强调要加强监测评估工作的组织领导,监测工作由各级统计部门牵头、评估工作由各级妇儿工委办公室牵头。
“新规划”全方位地描绘了今后十年陕西妇女儿童事业发展的美好蓝图,为妇女儿童工作提供了基本遵循和行动指南,市县也将根据省级规划出台符合当地实际的妇女儿童发展新规划。
西安报业全媒体记者 袁玥 实习生 韩渭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