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潼区将实施新一轮工作日机动车尾号限行交通管理措施
来源:西安新闻网 2021-11-11 22:17
为减少机动车尾气排放对空气质量的影响,缓解我区城市交通压力,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陕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西安市道路交通安全条例》、《西安市机动车和非道路移动机械排气污染防治条例》等法律法规,从11月15日开始,临潼区相关区域将实施新一轮工作日机动车尾号限行交通管理措施。
限行时间
2021年11月15日(周一)至2022年11月14日(周一),工作日7:00-20:00。法定节假日和公休日,不限行;若公休日因法定节假日调休为工作日的,不限行。
限行区域
临潼行政区域:姜白路以东,秦陵路以西,秦汉大道以南,陕鼓大道、秦唐大道与行者路十字(爱琴海十字)至秦唐大道与秦陵路丁字段以北(均不含界限道路)。
途经临潼高速公路的机动车,不采取限行措施,允许通行。外埠机动车进入上述限行区域的,按本通告规定执行。
限行规定
每日限行两个车牌(含临时号牌)尾号(若尾号为英文字母的,以车牌最后一位数字为准)的机动车,星期一限行1和6,星期二限行2和7,星期三限行3和8,星期四限行4和9,星期五限行5和0。
以下机动车不受上述措施限制
1、新能源汽车,包含纯电动机动车、插电式(含增程式)混合动力汽车和燃料电池汽车;
2、校车、公共汽车,出租汽车及快捷货运出租汽车,9座以上(不含9座)大、中型客车;
3、持有市交通运输管理部门核发的旅游客车和营运客车;邮政车及在市邮政管理局备案并核发专用备案标识的快递运送车辆;
4、殡仪馆的殡葬车辆;
5、肢体残疾人驾驶的残疾人专用车辆;
6、执行任务的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救险车、军警车,喷涂统一标识并执行任务的行政执法车辆、防汛车辆、应急车辆、清障专用车辆和交通事故勘察车辆,园林、环卫、道路养护的专项作业车辆;
7、“使”“领”字号牌车辆及经批准临时入境的车辆;
8、持有市商务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机动车绿色通行证》的“绿色通道”车辆(即整车运送鲜活农产品的车辆,包括新鲜蔬菜水果,鲜活水产品,活体畜禽,新鲜的肉、蛋、奶);经区粮油行政管理部门核准、具有统一标识的粮油食品配送车辆;
9、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不受行驶路线、行驶方向限制的车辆。
违反本通告规定的,由公安交通管理部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等法律法规,予以纠正和查处。另外,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期间的机动车禁(限)行事宜按照相关规定执行。
西安报业全媒体记者 张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