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

蓝田县人民政府关于罗李村等三处水文(位)站管理和保护范围的公告

来源:县水务局 2021-10-11 09:36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水文监测环境和设施保护办法》(水利部第43号令)《陕西省水文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经县政府研究同意,现将灞河罗李村水文站(地址:蓝田县三里镇罗李村,东经109.368°,北纬34.143°)、辋峪河辋川水文站(地址:蓝田县辋川镇河口村,东经109.337°,北纬34.079°)和蓝桥河蓝桥水位站(地址:蓝田县蓝桥镇,东经109.467°,北纬34.07°)管理和保护范围公告如下:

水文监测河段:保护范围为沿河纵向水文基本监测断面上下游各500米之间的区域,沿河横向为两岸水文监测设施(构筑物)外20米为界之间的区域。

水文监测设施:管理范围为监测场地围墙或外边界线以内区域;保护范围以监测场地周围30米为边界。

水文(位)站管理范围与保护范围具体以界址点位为准。

蓝田县人民政府

2021年10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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