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出规划许可违法建设罚款11万元
来源:西安新闻网 2020-01-19 19:26
1月19日上午,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总队召开了全市城管执法系统贯彻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典型案例情况通报会,城管高新分局通报5起典型案例,其中一起违法建设行政处罚案例系首次通报,涉事违建单位西安国家数字出版基地被罚款110679元。
建筑工地未采取扬尘污染防治措施罚款50000元
去年11月22日,城管高新分局执法人员在日常巡查时,发现陕西建工基础工程集团有限公司工地内道路路面有浮土、大面积建筑渣土裸露未覆盖。
进入工地后执法人员向工作人员出示证件,表明身份后对现场拍照取证。经执法人员现场核查,该工地道路路面有浮土、大面积建筑渣土裸露未覆盖且进行土方工程作业时未采取扬尘污染防治措施,违法属实。
执法人员先告知当事人违反了《西安市扬尘污染防治条例》第十三条之规定,完成了《现场勘验笔录》和《调查询问笔录》等调查取证工作,然后向建设单位下达了《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通知书》,并告知当事人享有陈述和申辩权。
依据《西安市扬尘污染防治条例》第四十六条对建设方陕西建工基础工程集团有限公司处以50000元整罚款。11月29日,城管高新分局向违法当事人送达了《行政处罚决定书》。当事人自觉履行缴纳罚款50000元整,并放弃陈述和申辩的权利,该案件执行完毕。
据介绍,2019年高新区共有130个重点项目开工建设,城管高新分局严格按照“6个百分百”“七个到位”要求严格管理,全年共处罚违规建筑工地55起。
不具备运输资格货车所有人被罚30000元
去年8月19日下午,执法人员巡查至科技四路时,发现车牌号为陕DB7875重型半挂牵引货车(俗称前四后八)在运输建筑垃圾,这与西安市规定的建筑垃圾清运车辆型号明显不符。执法人员现场出示证件,表明身份后对现场拍照取证,经现场核查,陕DB787*所有人为咸阳丰慧汽车服务有限公司,该车辆不具备运输资格,执法人员对陕DB787*清运车辆依法暂扣,在完成了《现场勘验笔录》和《调查询问笔录》等调查取证工作后向当事人下达了《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通知书》。
依据《西安市建筑垃圾管理条例》第五十四条第一款对陕DB7875所有人处以30000元整罚款。当事人承认违法事实并放弃陈述和申辩的权利。
8月22日,当事人自觉履行缴纳罚款30000元整,并放弃陈述和申辩的权利,该案件执行完毕。据了解,目前高新区注册清运资质企业6家,车辆884台,区外备案资质企业70家车辆3606台,2019年共处罚违规车辆348辆。
超出规划许可违法建设罚款110679元
2018年12月27日,城管高新分局接到西安市规划局高新分局,关于西安国家数字出版基地超出规划许可建筑面积1581.14平方米违法建设认定的函。城管高新分局立即对该项目存在问题进行核查处理。
当日,城管执法人员在现场出示证件,表明身份后进行现场勘验拍照取证,发现该项目存在超面积(原审批总建筑面积240960.85平方米,其中C栋超过规划许可建筑面积785.35平方米,D栋超过规划许可建筑面积795.79平方米,共计超建筑面积为1581.14平方米。)超出部分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行为。
经执法人员现场核查,西安国家数字出版基地所有人为西安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创业园发展中心。当事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四十条第一款《西安市城乡规划条例》第三十五条之规定,违法属实。执法人员向当事人下达了《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通知书》,并告知当事人享有陈述和申辩权。
依据《西安市城乡规划条例》第六十八条以及《西安市规划局高新分局关于西安国家数字出版基地违法建设认定的函》中标定的罚款金额,对西安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创业园发展中心超面积部分处以工程造价5%的罚款,罚款金额110679元。当事人承认违法事实并放弃陈述和申辩的权利。
2019年1月14日,当事人自觉履行缴纳罚款110679元,该案件执行完毕。记者了解到,自去年六月,全市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典型案例情况通报以来,首次对行政处罚违法建设的案例进行通报。2019年全年高新区已拆除各类违法建设累计64.29万㎡,处罚违法建设7起,处罚金额824648.9元。
生活垃圾混合投放两单位被罚款1000元
去年9月20日,城管高新分局执法人员在日常巡查时,发现高新万达广场生活垃圾宣传引导不到位、硬件设施设备配置不足、管理人责任落实不到位、垃圾混合投放等问题。
经现场核查,高新万达广场生活垃圾管理人为呼和浩特市宸浩清洁服务有限公司。该公司违反了《西安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办法》第十八条之规定,违法属实。执法人员完成了《现场勘验笔录》和《调查询问笔录》等调查取证工作,向当事人下达了《限期整改通知单》、《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通知书》,并告知当事人享有陈述和申辩权。
依据《西安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办法》第四十九条之规定,对呼和浩特市宸浩清洁服务有限公司罚款1000元。 10月9日,违法当事人自觉履行缴纳罚款1000元,并放弃陈述和申辩的权利,该案件执行完毕。
11月13日,媒体报道高新区橡树街区生活垃圾宣传引导不到位、监督管理不到位、存在垃圾混合投放的问题。随后,执法人员立即赶赴现场核查,发现情况属实。橡树街区生活垃圾管理人为西安紫昕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橡树分公司。该物业公司违反了《西安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办法》第十八条之规定,违法属实。执法人员向当事人下达了《限期整改通知单》、《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通知书》,并告知当事人享有陈述和申辩权。
依据《西安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办法》第四十九条之规定,对西安紫昕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橡树分公司罚款1000元。11月18日,当事人自觉履行缴纳罚款,并放弃陈述和申辩的权利,案件执行完毕。城管高新分局相关负责人姚江介绍,近年来,城管高新分局在行政执法过程中,严格执法程序,按照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要求认真加以落实,最大限度做到阳光执法、透明执法。
西安报业全媒体记者王海鹏 刘雪妮 实习生肖若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