铜川

铜川市王益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铜川市王益区全面推开“证照分离”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

来源:铜川市王益区人民政府网 2020-09-18 18:00

黄堡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铜川市王益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区政府各工作部门、直属事业单位:

《铜川市王益区全面推开“证照分离”改革实施方案》已经区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铜川市王益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年9月18日

铜川市王益区全面推开“证照分离”改革实施方案

为深化“放管服”改革,加快政府职能转变,充分激发市场主体创业创新活力,进一步破解“办照容易办证难”“准入不准营”等突出问题,按照国务院和省市统一安排部署,现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导,牢固树立和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紧紧围绕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全面落实“证照分离”改革要求,进一步厘清政府与市场关系,改革审批方式,精简涉企证照,加强事中事后综合监管,创新政府管理方式,努力营造稳定、公平、透明的市场准入环境,充分释放市场活力,推动区域经济高质量发展。

二、改革目标

从2018年11月10日起,对国务院确定的第一批106项中涉及区级的99项涉企行政审批事项分别按照直接取消审批、审批改为备案、实行告知承诺、优化准入服务等四种方式实施“证照分离”改革。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建立部门间信息共享、协同监管和联合奖惩机制,形成全过程监管体系。

三、改革任务

对纳入“证照分离”改革范围的106项中涉及区级的99项涉企(含个体工商户、农民专业合作社)行政审批事项,根据不同情况,分别采取以下四种方式进行管理。

(一)直接取消审批(2项)。对“因私出入境中介机构资格认定(境外就业除外)”和“国际船舶管理业务经营审批(外资)”两项行政审批事项直接取消,市场主体办理营业执照后即可开展相关经营活动。

(二)取消审批,改为备案(1项)。对“首次进口非特殊用途化妆品行政许可”行政审批事项改为备案,市场主体报送材料后即可开展相关经营活动。

(三)简化审批,实行告知承诺(15项)。对“电影放映单位设立审批”等15项暂不能取消审批,但通过事中事后监管能够纠正不符合审批条件行为的行政审批事项,实行告知承诺。有关部门要认真对照事项逐项梳理,属本级实施的事项,要制作告知承诺书,并向申请人提供示范文本,一次性告知申请人审批条件和所需材料,对申请人承诺符合审批条件并提交有关材料的当场办理审批,并要求市场主体诚信守诺,达到法定条件后再从事特定经营活动;涉及上级部门审批的事项,对接上级部门,制定监管措施。对相关事项在后续监管中实行全覆盖例行检查,发现实际情况与承诺内容不符的,依法撤销审批(或建议上级主管部门撤销审批)并予以从重处罚。

(四)完善措施,优化准入服务(81项)。对“外商投资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等81项关系国家安全、公共安全、金融安全、生态安全和公众健康等重大公共利益的行政审批事项,保留审批,优化准入服务。有关部门要对照事项逐项梳理,属本级层面优化准入服务的事项,进一步优化审批流程、精简材料、减少环节、压缩时限,逐项研究制定提高审批效率的工作措施;对优化准入服务的审批事项,要推进信息归集共享,加强事中事后监管。

结合全区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工作,对已划转区行政审批服务局行政审批事项,由区行政审批服务局按要求做好“证照分离”相关工作。

四、改革进度

第一阶段(8月上旬至8月底),工作准备阶段。各部门要积极对接上级部门,逐项制定完善改革落实措施和具体监管措施,准备好相关文书,进行业务、操作系统培训,做好政策宣传,做到政策的衔接一致。

第二阶段(9月1日起),改革实施阶段。各部门按照明确的改革措施对相关事项采取分类管理、全面推进,做好政策讲解、跟踪落地工作,厘清监管职责,形成监管长效机制,确保改革成效。

第三阶段(11月15日至12月15日),总结评估阶段。各部门要对改革任务开展情况、取得成效进行认真总结,查找问题、分析原因、总结经验教训,对此项改革工作进行评估。

五、改革要求

(一)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落实“谁审批谁负责,谁主管谁监管”原则,强化行业主管部门监管责任,针对改革事项,分类制定完善监管办法,明确监管标准、监管方式和监管措施,确保放管无缝衔接、监管不留死角。推进跨部门“双随机、一公开”联合抽查常态化,进一步推进部门联合执法,建立统一“黑名单”制度,对失信主体在政府采购、工程招投标、国有土地转让、授予荣誉称号等工作中予以限制或禁入。建立完善惩罚性赔偿、“履职照单免责、失职照单问责”等制度,探索建立监管履职标准,使基层监管部门在“双随机”抽查时权责明确、放心履职。强化企业的市场秩序第一责任人意识,建立完善信用修复机制,更好发挥专业服务机构的社会监督作用,引导社会力量共同参与市场秩序治理,逐步构建完善多元共治格局。

(二)加快推进信息归集共享。加快建立以信息归集共享为基础、以信息公示为手段、以信用监管为核心的新型监管制度。依托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陕西)、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陕西)、陕西省行政执法“双随机、一公开”综合监管系统等数据共享交换平台,实现市场主体基础信息、相关信用信息、违法违规信息归集共享和业务协同,完善政府部门涉企信息资源归集目录,建立统一标准的企业法人单位基础信息资源库。区市场监管局、区行政审批服务局通过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陕西),将市场主体相关登记信息及时推送告知其他行政审批部门、行业主管部门。行政审批部门、行业主管部门对于按规定办理的备案、后置审批事项,要及时将相关信息推送至“信用中国(陕西)”和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陕西),以便记于市场主体名下,并向社会公示。尚未和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陕西)实现信息共享、对接的单位,要积极与上级部门加强对接,尽快实现与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陕西)对接,打通数据传输壁垒,实现信息自动化推送、导入、转换,实现信息共享共用。

(三)统筹推进“证照分离”和“多证合一”改革。通过“证照分离”改革,有效区分“证”“照”功能,让更多市场主体持照即可经营,着力解决“准入不准营”问题。要统筹推进“证照分离”和“多证合一”改革,对于“证照分离”改革后属于信息采集、记载公示、管理备查类的事项,原则上要通过“多证合一”改革尽可能整合到营业执照上,真正实现市场主体“一照一码走天下”。

六、组织保障

(一)强化组织领导。“证照分离”改革政策性强,涉及面广,涉及的区级各部门主要负责同志要高度重视,承担起改革第一责任人的职责,落实工作责任,细化工作方案,明确推进举措,把握时间节点,统筹推进“证照分离”改革与商事制度改革、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事中事后监管改革,确保改革措施落地见效。

(二)明确任务分工。区市场监管局要指导督促和汇总区级相关部门制订改革事项具体管理措施,扎实推进改革,积极做好相关统计报送工作。区审改办负责监督和督查。区市场监管局、区行政审批服务局做好市场主体信息登记、履行“双告知”或提示提醒义务,将市场主体相关登记信息推送至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陕西),区行政审批服务局配合区市场监管局做好协助相关部门反馈信息的公示工作。区行政审批服务局做好全区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改革后由其他部门划转至本局的行政审批事项“证照分离”改革相关工作。区政府办公室(区政务信息化服务中心)按照“证照分离”改革要求,加快推进区级信用信息共享,进一步完善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陕西)功能,协助做好部门反馈信息搜集、传送工作,加快实现部门间信息互联互通和信息归集共享;建立统一“黑名单”制度,完善部门间协同监管和联合惩戒系统平台。区级相关部门按要求加强事中事后监管,针对具体改革事项,细化改革举措和事中事后监管措施,逐一制定出台直接取消审批、审批改为备案、实行告知承诺、优化准入服务的具体落实措施,并通过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陕西)接收或认领相关企业信息,按照具体管理措施办理备案和后置审批事项后,将以上信息反馈推送至省发展改革委“信用中国(陕西)”网站;因机构改革审批事项划转的,由划转后承担审批事项的部门负责组织实施。各镇办要结合实际做好相关统计报送工作。

(三)加强宣传培训。各镇办、各部门要利用各类媒体广泛宣传,将“证照分离”改革有关内容第一时间向社会公布,加强政策解读,加强正面引导,回应群众关切,营造全社会支持改革、参与改革、推进改革的浓厚氛围。要加强培训,提升工作人员业务素质和服务意识,确保改革顺利推进。

(四)狠抓工作落实。各部门要切实树立改革“一盘棋”思想,加强上下之间、横向之间的政策对接和工作衔接,认真协调解决重点难点问题,促进改革工作顺利推进。区审改办要加强监督和督查,对改革工作全程跟踪问效,对落实到位、积极作为的典型要通报表扬、给予激励;对敷衍塞责、工作不力、刁难市场主体的要严肃问责。

为确保工作有效开展,及时掌握改革工作进展情况,请相关单位每月20日前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报送工作进展情况、存在问题及下一步工作措施。纸质版分管领导签字同意后,加盖公章传真至2184727,并报送电子版至邮箱wyscjgxyk@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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