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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撑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陕西省生态环境厅出台这项《评估办法》

来源:陕西省生态环境厅 2021-10-21 15:05

为贯彻落实省政府《关于推进陕西省生态环境监测体系与监测能力现代化的实施意见》,加强生态环境监测统一管理,提升生态环境监测能力,确保生态环境监测质量,提高对全省生态环境管理和生态文明建设的支撑服务水平,省生态环境厅近期出台了《陕西省生态环境监测工作绩效评估办法(试行)》(以下简称评估办法)和《陕西省生态环境监测机构能力建设评估指南(试行)》(以下简称能力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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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估办法从评估内容、评估程序和方法、评估等次、评估结果应用、评估纪律和评分设置等方面,对各市完成省级安排部署的各项监测工作任务以及监测管理、监测能力、质量控制、应急监测、人才培养等内容进行综合评估。能力指南对全省市级、县(区)级生态环境监测和辐射环境监测机构(部门)机构人员、实验场所、资质能力、仪器设备、信息化建设等方面提出了具体的要求,同时明确了能力评估的具体细则。

今年以来,省生态环境厅以加强监测管理和提升监测能力建设为抓手,持续加强生态环境监测体系与监测能力现代化建设,按照年度省级监测方案,省厅统一上收省控环境空气质量自动监测网运行和地表水、地下水、土壤、降尘等环境质量省控网手工监测工作,充分调动我省各市(区)监测站的现有技术力量,由各市(区)环境监测站承担具体工作任务,实现“以业务带队伍,以队伍促业务”的良性循环。评估办法和能力指南的出台,在事前明确目标任务的基础上,强化了事后的绩效评估,进一步加强了全省生态环境监测统一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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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一步,省生态环境厅将继续以生态环境监测体系与监测能力现代化建设为重点,不断提升监测能力建设,确保支撑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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