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扎实开展!陕西省生态环境厅2020年生态环境执法稽查工作这样做

来源:陕西省生态环境厅 2020-11-20 13: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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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生态环境厅开展生态环境执法稽查工作。

10月中旬至11月上旬,省生态环境厅分别对咸阳、铜川、榆林、安康市生态环境局及其所属8县(区)生态环境局(分局)开展生态环境执法稽查工作,对宝鸡、汉中市生态环境局及其所属4县(区)生态环境局(分局)进行了2019年执法稽查反馈问题“回头看”。

一、突出工作重点

在此次稽查过程中,稽查人员采取听取汇报、座谈问询、查阅资料、现场核查等方式,对污染防治攻坚战开展情况;污染源现场监督检查工作情况;2020年环境执法案件办理、行政处罚系统填报、信息公开情况;2020年生态环境保护执法大练兵活动开展情况等四个方面的重点工作进行了全面细致的稽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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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坚持问题导向

稽查期间,共查阅资料260余份,形成稽查记录8份,建立稽查市级档案3份、县(区)级档案5份。抽查双随机现场监察笔录196份,发现基本信息填写不规范、检查项目(签字)漏项等3大类问题共48份;抽查行政处罚案卷22份,发现案卷存在文书不规范、书证缺失、立案审批缺项、结案无后督察等4类问题;执法案件办理及行政处罚系统填报存在案卷录入不及时、案卷重复录入、提交不完整案卷、填报处罚信息错误、填报的案卷号和立案号不完整、录入的决定书公开网址不规范或无法打开等六类问题共30个,移动执法系统使用和行政处罚信息公开存在笔录上传不及时、部分案卷未进行信息公开等方面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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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聚焦落实整改

对稽查发现的问题,稽查人员坚持不遮掩、不护短,除在稽查过程中当面向被稽查对象进行反馈外,还将对发现的问题进一步进行梳理,形成《稽查报告书》和《稽查意见书》,梳理了问题清单,并以相关政策文件为依据“对症下药”,逐一提出限期整改措施,督促各单位认真抓好后续整改,确保稽查工作发挥最大效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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