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生关注丨解“银龄”之困 绘幸福晚景

来源:陕西日报 2026-03-09 09:28

“老有所养”,是家事也是国事。近年来,我国陆续出台政策措施,大力发展养老事业和养老产业,在权益保障、社会参与、养老服务、社会救助保障、老年宜居环境建设等方面加大政策支持力度,不断加强基础建设和基层一线服务力量。

今年的政府工作报告对养老作出详细部署:“城乡居民基础养老金月最低标准再提高20元”“扩大普惠养老服务供给,积极发展农村养老服务,实施中度以上失能老年人养老服务消费补贴项目”“做好独居老人、失能失智等困难群体的关爱帮扶”……一项项与养老有关的措施安排,传递着“更大力度保障和改善民生”的政策红利。

在老龄化程度持续加深的背景下,如何打造更加适合老年人生活的环境,让老年人安享晚年?这件关乎亿万老年人福祉的大事,引起了众多代表委员的关注和讨论。

全国人大代表、陕西省律师协会监事长方燕关注到养老机构合规体系建设、老年人权益保障等方面的多个问题。

“养老机构能够凭借其专门性、集中性等特点,为老年人提供集居养老生活和多样化、个性化服务。通过立法促进养老机构的合规体系建设,规范并引导养老机构的运营,对推动我国养老产业高质量发展有着至关重要的作用。”方燕说。

她建议,通过立法加强对养老机构和从业人员的规范管理,完善行业准入和退出机制;明确养老机构及相关主体的法律责任,明确养老服务从业人员违反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各类情形应当承担的法律责任,制定统一的养老服务违法行为处罚规则。

方燕认为,为切实保障老年人权益,亟待修订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增设反诈、金融监管与网络安全专门条款,明确金融机构适老化服务标准,建立跨部门协同监管机制,从而为老年人权益构建系统性法律保障,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与和谐稳定。

“十五五”规划建议提出,加快发展多层次、多支柱养老保险体系。“在我国,多层次、多支柱养老保险体系通常是指三支柱的养老保障体系。其中,第一支柱是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包括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和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第二支柱是补充养老保险,包括企业年金和职业年金;第三支柱则包括个人养老金制度和其他个人商业养老金融业务等。”全国政协委员、台盟陕西省委会主委陈玉玲说。

陈玉玲建议,推广“集体经济补助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缴费”等创新模式,以此提高群众的保障待遇和参保积极性;探索企业年金、人才年金等方式,前瞻性研究将灵活就业群体纳入企业年金或类似制度框架的可行性路径,拓宽受益面;优化个人养老金税收优惠模式,丰富个人养老金投资产品供给。

“希望通过发展多层次、多支柱养老保险体系,满足老年群体多层次生活需求,促进养老保险制度可持续发展。”陈玉玲说。(记者 刘居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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