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惕!诈骗分子敛财又出“新花招” 诱导寄现金、买黄金,是诈骗!

来源:陕西日报 2026-02-05 09:36

访谈嘉宾

西安理工大学人文与外国语学院法律系教授 陈敏

上海申浩(西安)律师事务所律师 周文海

西安市公安局航天分局刑事侦查大队反诈中队中队长 陈伟嘉

记者:我们了解到,目前警方拦截了不少寄递现金、购买黄金的电信网络诈骗,您能否谈一下此类骗局。

陈伟嘉:骗子往往通过群众常用的抖音、微信等社交平台添加好友,以投资理财、刷单返利等方式骗取信任,再以各种理由诱导被骗群众取现、买黄金,交给指定人员或通过寄递等方式实施诈骗。请大家切勿轻信陌生人投资理财的说法,凡以规避资金监管等理由,诱导寄现金、买黄金,交到指定地点或交给指定人员的都是诈骗行为。

他们最常使用的诈骗由头就是“刷单做任务”。其实这些诈骗套路很好辨认,就是让当事人通过点赞、截图、完成任务,去获得相应的积分。当事人在积分提现的过程中就会被骗。

记者:诈骗手法为何从银行转账演变为寄递现金或购买黄金?

陈伟嘉:随着反诈中心、银行对大额转账、异常交易等行为的监管力度不断加大,诈骗分子为了规避这些限制,减少被银行系统拦截和被公安机关追踪的风险,开始寻找新的资金转移方式。现金,尤其是黄金作为高价值、易携带且易于变现的资产,成为骗子眼中的“理想工具”。通过诱导受害人寄递现金或购买黄金,骗子能够更隐蔽、更快速地转移资金,增加了追查难度。

记者:和传统的电信网络诈骗相比,寄递现金或购买黄金的电信网络诈骗有哪些新的特点?

陈伟嘉:在诈骗过程中,骗子精准利用人性弱点构建完整的话术体系。他们诱导受害人到银行网点取出大量的现金或购买黄金,然后再通过网约车、货拉拉、跑腿等来运送现金,或者要求群众将现金和黄金装进鞋盒、电饭锅等进行伪装后寄出快递,还有的让群众将现金放到某个在建工地的围挡后边或某个桥洞底下等没有摄像头的偏僻地方。骗子不现身和群众不见面就能达到转移资金的目的,这种方法更具隐秘性和迷惑性,实现资金流的物理隔离,给公安机关的侦查破案带来阻碍。

记者:承担投运的快递员或网约车司机等是否触及法律红线?

周文海:作为投递、运输黄金或现金这一环节的快递员或者网约车司机,虽然没有直接与受害人接触实施诈骗,但是这样的行为也会触及法律红线。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反电信网络诈骗法》中都有相应的法律规定,如果司机明知其运送的为涉诈资金,或者未尽到审核查验的义务,实际上是为转移诈骗资金提供了帮助。这种行为已经涉嫌违法,甚至构成犯罪。根据其参与的程度,可能涉嫌诈骗罪、帮信罪、洗钱罪等,司法机关要追究当事人应有的刑事责任、行政责任或民事责任。

记者:从社会治理的角度,相关政府部门、金融机构以及广大群众如何做好防范工作?

陈敏:各部门、机构及广大群众应全方位筑牢反诈防线,建立联动预警体系和常态、长效机制,重点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政府部门应将“全民反诈”作为重点工作推进,建立多部门联合、多方联动的长效机制。政府部门牵头,实现公安、物流、银行、电信等多部门协调联动,围绕信息流、资金流、网络流的流向进行排查,坚持信息互通、问题互报,压实各方主体的反诈职责。

各级公安部门应加强数据筛查与异常识别能力,构建电诈犯罪数字地图,可视化呈现电诈犯罪热点区域与趋势,构建高效的数字赋能反诈中心预警体系,全面提升反诈预警效能。

金融机构、物流机构等的从业人员要强化风险意识,如遇异常情况,应立即向公安机关报告。

广大群众要选择正规机构投资理财。国家金融机构不会通过社交平台诱导转账或线下交易,投资者可通过国家金融监管总局官网“金融许可证查询系统”核实机构资质,或拨打官方电话确认业务真实性。在网络信息时代,公民更要牢固树立个人信息保护意识,不向陌生机构和个人透露自己相关信息,筑牢个人信息安全防线。

记者:群众如何防范寄递现金、购买黄金的电信网络诈骗?

陈伟嘉:以任何理由要求将现金、黄金等当面交付给第三人,或通过跑腿、网约车、物流运送或寄递至指定地点的,都是诈骗。广大群众要切实提高警惕性,不轻信陌生人的投资建议,绝不轻易向陌生账户转账或交付现金、黄金。遇到可疑情况应多与家人、朋友沟通,必要时可到就近的派出所或拨打反诈专线96110咨询。

我们也提醒广大快递员和网约车司机提高防范意识,在接单过程中如遇投送大额现金、运送不明包裹、频繁更换交易地点等可疑情况要立即举报,切勿成为电信网络诈骗犯罪分子的“帮凶”。

记者 霍海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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